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提案、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1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9人,代表股份18008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5015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3人,代表股份506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3人,代表股份506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3人,代表股份506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2%。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3%;
反对1341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9%;弃权
2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9%;反对1341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4640%;弃权8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6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3%;
反对133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9%;弃权
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064%;反对133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3930%;弃权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0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7%;
反对14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1%;弃权
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359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49%;反对14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6813%;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88%;反对1418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99%;弃权
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7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662%;反对1418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9811%;弃权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与本议案有利益相关的股东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171113433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4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72%;
反对1371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9%;弃权
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007%;反对1371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0677%;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
4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481%;反对1409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29%;弃权
1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7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128%;反对1409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8095%;弃权1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与本议案有利益相关的股东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171113433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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