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武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武俊,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现兼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会议4次;召
开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1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1次,审议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3次会议,对公司定
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出席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内部会议、到公司
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6.25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7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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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
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中小投资者诉求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出席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关切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合理性、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编制定期报告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审议和披露前述报告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
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等,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上分别审议了相关议案,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关
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本人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
务所展开了客观评价,通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推选出承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确保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议案已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事前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查阅了
公司现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就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具备执行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未来的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苏武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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