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以前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2025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有关要求,公司自2025年6月27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1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以前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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