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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9-05 查看全文

海兰信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目录

释义....................................................2

正文...................................................10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10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19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42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43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48

六、标的资产...............................................55

七、债权债务处理.............................................88

八、职工安置...............................................8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89

十、海兰信的信息披露...........................................91

十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92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93

十三、结论性意见............................................100

3-2-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海兰信/北京海兰信/公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三海兰寰宇、标的公司指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指海兰寰宇100%股权

海兰信拟进行的资产重组行为,包括发行股份及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本次交易项下,海兰信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指

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海兰信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指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申合信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创海成信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博源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寰曜共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领航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义江海汇创业投资合交易对方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宇天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海南陵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梦鑫顺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诚策信息工

程有限公司、凌冰、李渝勤、施水才、北京清杏

瑞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17名交易对方

业绩承诺方指申信投资、寰曜共拓以及创海成信

3-2-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本次交易的总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交易对价指为基础,并经海兰信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准)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202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业绩承诺期指

2025年、2026年、2027年;如2026年实施完毕,

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海南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欧特欧特海洋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三亚中科遥感指三亚中科遥感信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绿香指海南绿香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海南遥感指海南遥感高分数据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中海油指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电科指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创金兴业指北京创金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开创寰宇指深圳开创寰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信石信兴指(有限合伙)

温州创海成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海成信指曾用名“珠海市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海上海瀚博源指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寰曜共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寰曜共拓指曾用名“海南寰宇共创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华宇天科指北京华宇天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梦鑫顺康指海南梦鑫顺康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信投指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申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申信投资指

用名“申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控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清控银杏指限合伙)

北京水木领航指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安义江海汇创投指安义江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陵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海南陵水产投指

合伙)信科互动指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诚指上海永诚策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清杏瑞纳指北京清杏瑞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寰宇指厦门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寰宇指福建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寰宇指山东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寰宇指广东海兰寰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寰宇指湛江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寰宇指北京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康信指厦门兴康信科技有限公司蓝谷高创指青岛蓝谷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环海洋指青岛中环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北京分公司指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海兰寰宇湖北分公司指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海兰寰宇广东分公司指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国泰海通证券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指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购买资产协议》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之补指协议》充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指《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重组预案》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重组报告书(草案)》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法律意见》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5〕1-1734号《审《审计报告》指计报告》沃克森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505号《资《评估报告》指产评估报告》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重组审核规则》指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准则第26号》指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指

9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3-2-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指

7号》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审核关注要点》指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公司章程》指《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3月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交割日上月月末止的期间过渡期损益指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定价基准日指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指交易各方完成交割之当日,该日期由交易各方交割日指于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后另行协商确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国现行有效的法

法律、法规指

律、行政法规

注:本《法律意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2-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德恒 02F20250197-04 号

致: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海兰信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海兰信委托就海兰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担任海兰信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审核规则》《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承办律师对与海兰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查询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本所承办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法律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2-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本所承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

及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本所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海兰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必备

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给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承办律师仅同意海兰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的内容,但独立财务顾问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已向本所承诺:

其已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做出的陈述是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中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作充分披露,而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6.对于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承办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有关人员及其他有

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书面说明出具本《法律意见》。

7.本所承办律师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就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中国

境内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承办律师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并不根据境外法律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境外法律事项发表意见,亦不对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的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涉及述及的境外法律事项以及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的事项均非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的事项,均为本所承办律师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引述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境外法律意见或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同时,本所承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某些表述、数

3-2-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承办律师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对该等表述、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或保证。

8.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承办律

师书面授权,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对海兰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3-2-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正文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海兰信与交易对

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查阅海兰信与业

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3.查阅海兰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4.查阅《重组报告书(草案)》;5.查阅海兰信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交易方案概况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为海兰信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兰寰

宇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公司拟向包括申信投资在内的17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海兰寰宇100%股权。

2.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

3-2-1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所创业板。

2.发行股份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海兰寰宇的全体17名股东。

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海兰寰宇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的数量

(1)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发行数量=(本次交易对价—现金对价)÷本次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根据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海兰寰宇的评估值为105062.06万元,交易作价为105062.06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35000万元,剩余70062.06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6.74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103949634股。

3-2-1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6.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中,申信投资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申信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交易中,其他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若其因本次交易

取得新增股份,如在取得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不足12个月,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除上述锁定期安排外,业绩承诺方另外特别承诺:在满足承诺的上述

锁定期届满条件后,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期实际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期内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任一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可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如下:在第一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实际净利润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当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40%-该业绩

3-2-1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在第二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及前期实际净利润之和超过当期及前期承诺净利润之和或业绩承诺

方已经履行完毕当期及前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70%-该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的

股份数量;在第三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及前期实际净利润之和超过当期及前期承诺净利润之和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

当期及前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100%-该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4)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

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6)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其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交易对价105062.06万元购买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其中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为35000万元。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2-1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3-2-1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

费等费用以及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资金金额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35000.0035000.0050.00%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1045.001045.001.49%重点海域海面态势船载机动感

25492.0923730.0033.90%

知能力建设项目

智慧海防垂直大模型研发项目16400.3510225.0014.61%

合计77937.4470000.00100.00%

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并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如本次重组在2025年实施完毕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如2026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在前述业绩承诺期内,申信投资、创海成信、寰曜共拓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海兰寰宇在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以及2028年度对应实现的净利润分

别应达到如下标准: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061.33万元,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978.06万元,202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8985.71万元,

202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0017.25万元。“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2-1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范围扣除股份支付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期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如海兰寰宇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对海兰信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海兰寰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海兰寰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海兰寰宇在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

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发生补偿义务的,应优先以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海兰信股份进行补偿,若业绩承诺方截至当年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剩余海兰信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继续进行补足。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A.以股份方式补偿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支付。

如果海兰信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如果海兰信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海兰信。

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海兰信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B.以现金进行补偿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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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各年计算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现金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含股份和现金补偿)合计不超过全部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各方之间应当按照各自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比例各自确定应承担的补偿金额。

(2)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海兰信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海兰寰宇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交易对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并扣除业

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影响。

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价值和现金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海兰信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为: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比例-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本次发行中获得的海兰信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如果海兰信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比例)。如果海兰信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赠送给海兰信。

业绩承诺方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剩余的海兰信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为业绩承诺方因本次发行获得的剩余的海兰信股份数,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应补偿的现金数=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因

3-2-1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本次发行获得的剩余的海兰信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因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在本次发行中获得的交易对价。

(五)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时,如海兰寰宇累计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海兰信以现金方式按如下计算公式向业绩承诺期内在海兰寰宇任职的管理层人员和员工进行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30%

如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数大于交易对价的20%,则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交易对价×20%。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交易对方包括海兰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申信投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相比孰高)、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均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在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申万秋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申万秋,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构成

3-2-1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事项,需经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海兰信、标的公

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2.查阅自然人交易对方的身份证明资料、

填写的调查问卷;3.查阅非自然人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4.查

阅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的相关书面确认文件;5.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6.查阅海兰信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方包括: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为海兰信;交易对方为海兰寰宇的股东海南信投、申信投

资、创海成信、上海瀚博源、寰曜共拓、清控银杏、北京水木领航、安义江海汇

创投、华宇天科、海南陵水产投、信科互动、梦鑫顺康、上海永诚、凌冰、李渝

勤、施水才、北京清杏瑞纳。

(一)海兰信的主体资格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802062000J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5层501法定代表人申万秋

注册资本72049.4503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02-14

经营期限2008-03-26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生产船舶电子集成系统;船舶智能

化系统、雷达系统及其信息应用、海洋信息化系统、海洋自动化观探测设

备、海洋工程装备、无人船(艇)及其控制系统、专用装置的产品样机制造(含中试、研发、设计、营销、财务、技术服务、总部管理);生产制

经营范围造船舶智能化系统、雷达系统及其信息应用、海洋信息化系统、海洋自动

化观探测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无人船(艇)及其控制系统、专用装置(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通信设备、五金交电、船舶电子设

备、机械设备;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3-2-1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及技术除外;维修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海兰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兰信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申万秋8619209111.9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83460972.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82430.77%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4727169 0.66%

王晟45841630.64%

UBS AG 4122858 0.57%

刘文斌31378000.44%

伦永樑21892000.3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181350 0.30%

许志坚20908000.29%

合计13311977118.48%

2.上市及上市之后的股本演变

(1)2010年6月,海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0年3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8号),核准海兰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85万股。

2010年3月24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98号),同意海兰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海兰信,证券代码:300065。

2010年6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5539.63万元。

(2)2012年10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年5月11日,海兰信201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5396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共计转增4985667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252970股。

3-2-2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2012年8月23日,海兰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2年10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10525.297万元。

(3)2014年11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4年5月20日,海兰信201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052529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525297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505940股。

2014年7月30日,海兰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4年11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21050.594万元。

(4)2016年5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5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号),核准海兰信向申万秋发行11292621股股份,向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7620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6年5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24156.0648万元。

(5)2017年10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5月25日,海兰信201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156064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207803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2340972股。

2017年9月11日,海兰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3-2-2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年10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36234.0972万元。

(6)2018年10月,注销回购专户股票2018年8月13日,海兰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注销回购专户中的3523233股股票,注销后的股本为358817739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35881.7739万元。

2018年10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35881.7739万元。

(7)2018年1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核准海兰信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92306股股份、向珠海市劳雷海洋科技服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331690股股份、向珠海永鑫源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92306股股份、向上海梦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3046153股股份、向杭州兴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27691

股股份、向杭州宣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64614股股份、向

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655383股股份、向王一凡发行30461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8年11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39817.4035万元。

(8)2022年7月,回购注销股票、可转换债券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年11月22日,海兰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1年7月5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3-2-2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41名激励

对象合计持有的401771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7月5日,公司以1元回购注销了因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而补偿的

637672股股票;*公司可转换债券“海兰转债”于2021年6月17日开始转股,

共计转股16777105股;*2021年7月14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以2021年7月14日的公司总股本

397230722股为基数合计转增198615351股。

2022年7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61252.7048万元。

(9)2023年3月,回购注销股票、可转换债券转股2022年11月2日,海兰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862242股;*公司可转换债券“海兰转债”转股83234380股。

2023年3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69389.9186万元。

(10)2023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海兰信于2022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为11名,发行股数为30581039股。

2023年6月14日,海兰信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8224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

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52898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注销1151122股限制性股票。

3-2-2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2023年6月14日,海兰信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1月,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72332.9103万元。

(11)2024年10月,回购注销股票2024年7月19日,海兰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3年9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28346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024年8月7日,海兰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2023年9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的股份,即28346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72049.4503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2025年5月20日,海兰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海兰信注册资本变更为72049.4503万元。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海兰信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海南信投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南信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2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2GYK7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63-1号美兰区数字经济园区(江东住所

分园)S201法定代表人谢式禹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12-07

经营期限2017-12-07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认证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经营范围

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南信投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30000100合计30000100

(3)海南信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海南信投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海南信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3-2-2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海南信投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海南信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2.申信投资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申信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申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300MACGRN6T9N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 HQ1042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申万秋

出资额5004.89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4-23

经营期限2023-04-23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申信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申万秋3132.8662.5960

海南信投1872.0337.4040

合计5004.89100

(3)申信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申信投资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申信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3-2-2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申信投资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申信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3.创海成信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创海成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创海成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AYJ44L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 HQ1041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一博出资额1825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3-17

经营期限2017-03-17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创海成信已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企业减资决定书》,一致同意将创海成信出资额由22265万元减至1825万元,已提交工商变更手续,目前仍在办理过程中。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创海成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一博1099.472560.2451

石桂华1508.2192

陈家涛1407.6712

戴志明1407.6712

冯铭1307.1233

徐新军82.8554.5400

文必洋74.464.0800

杨振卫8.21250.4500合计1825100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创海成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一博的出资资金存在来源于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借款的情况,王一博应向申万秋承担的债务本

3-2-2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金合计1625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王一博已归还200万元,尚未归还1425万元。双方已签署《借款协议》及《还款协议》对前述借款事实进行确认并明确未还款部分的还款计划,并已就前述借款事实及还款计划办理公证。根据王一博、申万秋出具的《确认函》,王一博系真实受让、持有及转让创海成信财产份额,相关财产份额不存在权属瑕疵、权属争议或者潜在纠纷,当前及历史上均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创海成信财产份额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委托、信托或其他方式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海成信财产份额的情况。申万秋当前及历史上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海成信的财产份额。

(3)创海成信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创海成信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创海成信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创海成信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创海成信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4.上海瀚博源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海瀚博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瀚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8K5D70D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 1301 号 6 幢 2 层 D 区 229 室法定代表人宋飞

3-2-2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09-06

经营期限2016-09-06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经营范围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洋服务;

渔业机械服务;海洋环境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海瀚博源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海兰信400040魏法军300030北京华创诺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0030合计10000100

(3)上海瀚博源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海瀚博源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上海瀚博源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瀚博源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海瀚博源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5.寰曜共拓

(1)基本情况

3-2-2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寰曜共拓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寰曜共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A944YA4C

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 HQ1040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覃善兴出资额2123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10-22

经营期限2021-10-22至无固定期限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寰曜共拓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李继林166.447.8398%

邱实514.0424.2129%

梁宁154.77.2869%

王海峰1507.0655%

冯学洋1507.0655%

申春煦142.16.6934%

韩嫦燕1326.2176%

王一博1004.7103%

王作辉44.662.1036%

戴志明41.11.9359%

陈灿斌41.11.9359%

冯铭301.4131%

陈彦虎24.661.1616%

王文博24.661.1616%

黄文龙24.661.1616%

吴妮16.440.7744%

褚本花16.440.7744%

覃善兴25011.7757%

赵喜春1004.7103%合计2123100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李继林持有的寰曜共拓的财产份额曾存在代持,其中,代覃善兴持有250万元的财产份额、代赵喜春持有100万元的财产份额。李继林与覃善兴、赵喜春已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李继林将前述代持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覃善兴、赵喜春,本次转让完成后不存在份额代持情形,各方及寰曜共拓之间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寰曜共拓的合伙人邱实的出资资金存在来源于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借款的情况,邱实应向申万秋承担的债务本金合计740

3-2-3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邱实已归还476万元,尚未归还264万元。双方已签署《借款协议》及《还款协议》对前述借款事实进行确认并明确未还款部

分的还款计划,并已就前述借款事实及还款计划办理公证。根据邱实、申万秋出具的《确认函》,邱实系真实受让、持有及转让寰曜共拓财产份额,相关财产份额不存在权属瑕疵、权属争议或者潜在纠纷,当前及历史上均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寰曜共拓财产份额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委托、信托或其他方式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寰曜共拓财产份额的情况。申万秋当前及历史上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寰曜共拓的财产份额。

(3)寰曜共拓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寰曜共拓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寰曜共拓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寰曜共拓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寰曜共拓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6.清控银杏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清控银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清控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CEUPDJ14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797号中建·光谷之星项住所

目 G 地块 G-1 号楼 GC 栋办公单元 5 层 17 号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3-2-3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执行事务合伙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额205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4-24

经营期限2023-04-24至2031-04-24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经营范围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清控银杏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8600041.9308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6000029.2540

武汉光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9.7513

武汉光谷合伙人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100004.8757

武汉光谷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4.8757

清控银杏安瑞(武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2.4378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2.4378

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50002.4378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1001.0239

鼎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20000.9751合计205100100

(3)清控银杏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清控银杏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清控银杏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清控银杏的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系统查询,清控银杏已于2023年6月15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号 S09716。清控银杏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19418。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清控银杏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3-2-3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7.北京水木领航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北京水木领航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208X86C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 号 1 幢 A 座 15 层 1501-1(北京住所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水木领航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108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2-02

经营期限2021-02-02至2032-02-01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32年1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北京水木领航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共青城水木嘉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60023.6162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2000018.4502

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18.4502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100009.225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007.3801

烟台水木湛华投资有限公司39003.5978

杭州萧山科技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2.7675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20001.8450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01.8450

北京水木嘉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1.8450

北京水木领航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001.8450

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1.8450

北京红冶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1.8450

北京昌宏创新管理有限公司20001.8450

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0001.8450

宿迁御鼎建设有限公司10000.9225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00.8303合计108400100

(3)北京水木领航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北京水木领航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

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北京水木领航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3-2-3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北京水木领航的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系统查询,北京水木领航已于2021年4月14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号 SQB169。北京水木领航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水木华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水木华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74079。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北京水木领航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8.安义江海汇创投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安义江海汇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义江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3MAD8A3AA61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玲、北京中海金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3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01-10

经营期限2024-01-10至2044-01-09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经营范围(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安义江海汇创投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金铮轩40012.9032

刘彬40012.9032

张艳红2006.4516

索瑛2006.4516

顾佳佳2006.4516

王影2006.4516

马玲2006.4516

黄大巍2006.4516

史建军2006.4516

张昕1504.8387

3-2-3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张浩1504.8387

刘建平1003.2258

北京中海金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3.2258

姜宝东1003.2258

魏军1003.2258

洪诗进1003.2258

张隽瑀1003.2258合计3100100

(3)安义江海汇创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安义江海汇创投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

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安义江海汇创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安义江海汇创投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安义江海汇创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9.华宇天科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华宇天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华宇天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18398821B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1701-1703室(华腾北搪集中办公区177443住所

号)法定代表人杜海燕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12-11

经营期限2014-12-11至2034-12-10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3-2-3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具、首饰、工艺品;企业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华宇天科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杜海燕19095田红亮105合计200100

(3)华宇天科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华宇天科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华宇天科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华宇天科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华宇天科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10.海南陵水产投

(1)基本情况

3-2-3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南陵水产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陵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CXBJC4XQ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住所

A 座 F1 层 1157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9-26

经营期限2023-09-26至2033-09-25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南陵水产投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

9995099.95

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5合计100000100

(3)海南陵水产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海南陵水产投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

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海南陵水产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海南陵水产投的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公示系统查询,海南陵水产投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号 SADH98。海南陵水产投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67784。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海南陵水产投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11.信科互动

3-2-3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信科互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003779792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2楼201-1室法定代表人李渝勤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10-26

经营期限2001-10-26至2041-10-25技术开发;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信科互动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李渝勤400080施水才100020合计5000100

(3)信科互动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信科互动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信科互动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信科互动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信科互动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12.梦鑫顺康

3-2-3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梦鑫顺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梦鑫顺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MA5RGY940T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二横路 10 号泉水山庄 A5 栋别墅法定代表人魏金涛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05-04

经营期限2017-05-0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通讯产品销售,监控系统研究、技术咨询,环保工程,弱电工程。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梦鑫顺康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顺学9648魏金涛6432燕婷4020合计200100

(3)梦鑫顺康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梦鑫顺康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梦鑫顺康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梦鑫顺康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梦鑫顺康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13.上海永诚

3-2-3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海永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永诚策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80DH8E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 1301 号 6 幢 2 层 D 区 230 室法定代表人王道永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01-18

经营期限2019-01-18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服务;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软件开经营范围发;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森林防火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自然生态系

统保护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海永诚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王道永35070刘彬15030合计500100

(3)上海永诚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海永诚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师登

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上海永诚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永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3-2-4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海永诚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14.凌冰凌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2041992****4025,住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团结村****。

15.李渝勤李渝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1101051963****8187,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

16.施水才施水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6101131966****2192,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育新花园****。

17.北京清杏瑞纳

(1)基本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北京清杏瑞纳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清杏瑞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9MACMPHBW3A

住所 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光谷街 2 号楼 F 座 004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聂小希出资额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6-27

经营期限2023-06-27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北京清杏瑞纳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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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罗茁145029海南四维万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15吕大龙75015海南午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0010吕智50010海南自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10赵宇50010聂小希501合计5000100

(3)北京清杏瑞纳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北京清杏瑞纳的工商档案、合伙协议、营业执照等资料以及本所承办律

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北京清杏瑞纳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清杏瑞纳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从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北京清杏瑞纳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合伙企业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海兰信与交易对

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等;

2.查阅《评估报告》;3.查阅《重组报告书(草案)》;4.查阅海兰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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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就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海兰信本次交易方案、资产交割安排、过渡期安排及损益归属、债权债务安排和人员安排等事宜进行了约定,该协议生效条件如下:

1.《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对除海南信投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生效:

(1)海兰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如需)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对于海南信投,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如海南信投需要就其转让所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权履行国资备案及公开挂牌程序,则海南信投与海兰信签署正式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后,对海南信投生效。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海南信投已承诺并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海南信投签署该补充协议即视为:

(1)其已就参与本次交易获得全部必要的批准、授权;(2)其已满足《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对于海南信投上述特别生效条件。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及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业绩补偿协议》

海兰信就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该协议就业绩补偿期、承诺净利润的确定、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异的确定

及其补偿、减值测试及其补偿、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约定。该协议自海兰信及业绩承诺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成立,自《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业绩补偿协议》的内容及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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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海兰信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对本次重组发

表的独立意见;2.查阅标的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海兰信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8月12日,海兰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3)《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3-2-4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2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2025年8月29日,海兰信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3-2-4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3)《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3-2-4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2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2.标的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海兰寰宇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已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待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1.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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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重组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且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海兰信、标的公

司、交易对方出具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文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查阅《评估报告》;3.查阅《重组报告书(草案)》;4.查阅《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5.查阅海兰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

6.查阅《审计报告》;7.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网络查询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海兰信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 A 股普通股,每股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符合《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营

业务聚焦为涉海军地客户提供对海监测雷达产品、雷达组网综合监测系统及雷达

监测信息服务,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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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未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标准,无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会超过4亿股,社会公众持

有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重组报告书(草案)》

等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价格。同时,本次交易已经海兰信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海兰信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4)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评估报告》、相关交易协议、海兰

寰宇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如交易各方履行相关交易协议的内容,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海兰信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组不涉及重组方及被重组方的债权债务的处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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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相关交易协议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海兰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有利于海兰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海兰信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

(7)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前,海兰信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海兰信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兰信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5442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

律师核查,海兰信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根据海兰信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承

办律师核查,海兰信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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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能力;在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情况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海兰信本次购买的资产为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海兰寰宇100%股权,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以适当履行的情况下,资产过户或者移转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海兰信的全资子公司,双方在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多相似性,海兰信将通过业务与资产整合、财务整合、人员整合、机构整合等方式,在保持标的公司业务连续性的同时,实现有效的管控衔接,促进双方形成有机整体。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收购标的公司100%股份的交易价格为105062.06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70062.06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以询价方式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以及标的公

司的项目建设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海兰信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为6.7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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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6.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中,申信投资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申信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交易中,其他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若其因本次交易

取得新增股份,如在取得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不足12个月,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除上述锁定期安排外,业绩承诺方另外特别承诺:在满足承诺的上述

锁定期届满条件后,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期实际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期内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任一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可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如下:在第一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实际净利润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当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40%-该业绩

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在第二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及前期实际净利润之和超过当期及前期承诺净利润之和或业绩承诺

方已经履行完毕当期及前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70%-该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的

股份数量;在第三期《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在当期及前期实际净利润之和超过当期及前期承诺净利润之和或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

当期及前期如有的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经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数量×100%-该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4)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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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6)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其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对于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为涉海军地客户提供对海监测雷达产品、雷达组网综合监测系统及雷达监测信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海兰信出具的声明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证

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进行信息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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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重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经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已对审批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为海兰寰宇100%股权,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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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书面声明或者承诺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标的资产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标的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2.查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证书;3.查阅《审计报告》;4.查阅标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5.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6.查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查

3-2-5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阅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等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营业执照》以及工商档案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兰寰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0MA5RDF6R14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

2 号楼 A 座 F1 层 11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一博

注册资本12196.492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11-17经营范围海洋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洋气象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

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测绘服务;

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海南信投2009.932009.9316.48%

2申信投资1896.551896.5515.55%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4.96%

4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25%

5寰曜共拓1050.001050.008.61%

3-2-5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6清控银杏935.37935.377.67%

7北京水木领航579.33579.334.75%

8安义江海汇创投552.02552.024.53%

9华宇天科375.00375.003.07%

10海南陵水产投373.36373.363.06%

11信科互动295.58295.582.42%

12上海永诚250.00250.002.05%

13梦鑫顺康250.00250.002.05%

14凌冰248.29248.292.04%

15李渝勤147.79147.791.21%

16施水才147.79147.791.21%

17北京清杏瑞纳10.4810.480.09%

合计12196.4912196.49100%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1.2016年11月,海兰寰宇设立

2016年,欧特海洋、三亚中科遥感、上海瀚博源、海南绿香、海南遥感共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016年11月7日,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工商)登记内名预核字[2016]第2834号),同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1月17日,海兰寰宇完成工商登记,海兰寰宇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万元)

1欧特海洋1500.001500.0030.00%货币

2三亚中科遥感1500.00250.0030.00%货币

3-2-5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万元)

3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25.00%货币

4海南绿香500.000.0010.00%货币

5海南遥感250.000.005.00%货币

合计5000.003000.00100.00%-

2.2017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5月20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三亚中科遥感将其持有

的海兰寰宇25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已实缴250万元)转让给梦鑫顺康,同意海南绿香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5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未实缴)转让给华宇天科,同意欧特海洋、三亚中科遥感、海南遥感分别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45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9%,已实缴450万元)、5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未实缴)、25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未实缴)转让给创海成信。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6月8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6月14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25.00%货币

2三亚中科遥感1200.000.0024.00%货币

3欧特海洋1050.001050.0021.00%货币

4创海成信750.00750.0015.00%货币

5华宇天科500.00375.0010.00%货币

6梦鑫顺康250.00250.005.00%货币

合计5000.003675.00100.00%-

3.2018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3-2-5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17年11月9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三亚中科遥感将其持有

的海兰寰宇2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0万元,未实缴)转让给中海油,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11月9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8年1月17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25.00%货币

2中海油1050.001050.0021.00%货币

3欧特海洋1050.001050.0021.00%货币

4创海成信750.00750.0015.00%货币

5华宇天科500.00375.0010.00%货币

6梦鑫顺康250.00250.005.00%货币

7三亚中科遥感150.000.003.00%货币

合计5000.004725.00100.00%-

4.2019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欧特海洋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0万元,实缴250万元)转让给中电科;同意三亚中科遥感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万元,未实缴)转让给创海成信;同意华宇天科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5万元,未实缴)转让给创海成信。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3-2-5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19年1月17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25.00%货币

2中海油1050.001050.0021.00%货币

3创海成信1025.001025.0020.50%货币

4欧特海洋800.00800.0016.00%货币

5华宇天科375.00375.007.50%货币

6梦鑫顺康250.00250.005.00%货币

7中电科250.00250.005.00%货币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5.2019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18年9月21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

创金兴业作为公司股东,引入后创金兴业的持股比例为27.5%。

2018年,创金兴业与海兰寰宇及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创金兴业

对海兰寰宇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896.55万元,创金兴业的增资额为3300万元,其中1896.55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取得海兰寰宇27.5%股权,其余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1月17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创金兴业1896.551896.5527.50%货币

2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8.13%货币

3中海油1050.001050.0015.23%货币

4创海成信1025.001025.0014.86%货币

5欧特海洋800.00800.0011.60%货币

3-2-6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6华宇天科375.00375.005.44%货币

7梦鑫顺康250.00250.003.63%货币

8中电科250.00250.003.63%货币

合计6896.556896.55100.00%-

6.2019年10月,第二次增资2019年9月18日,开创寰宇与海兰寰宇及原股东签署《关于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约定开创寰宇以5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79.64万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9月23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海兰寰宇增加注册资本,

由6896.55万元增加至8276.1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开创寰宇认购,投资款5000万元,其中1379.6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20.3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开创寰宇持有海兰寰宇的16.67%股权。

2019年9月23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10月30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创金兴业1896.551896.5522.92%货币

2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6.67%货币

3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5.10%货币

4中海油1050.001050.0012.69%货币

5创海成信1025.001025.0012.38%货币

6欧特海洋800.00800.009.67%货币

7华宇天科375.00375.004.53%货币

8梦鑫顺康250.00250.003.02%货币

9中电科250.00250.003.02%货币

合计8276.198276.19100.00%-

3-2-6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7.2020年4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20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欧特海洋将其持有的

海兰寰宇9.6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00万元)转让给创海成信。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20年4月17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元)

1创金兴业1896.551896.5522.92%货币

2创海成信1825.001825.0022.05%货币

3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6.67%货币

4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5.10%货币

5中海油1050.001050.0012.69%货币

6华宇天科375.00375.004.53%货币

7梦鑫顺康250.00250.003.02%货币

8中电科250.00250.003.02%货币

合计8276.198276.19100.00%-

8.2020年11月,第三次增资2020年10月19日,海兰寰宇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约定引入信石信兴作为新股东。

公司注册资本由8276.19万元增加至11823.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信石信兴认购,投资款15000万元,其中3546.9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823.13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海兰寰宇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信石信兴持有海兰寰宇30.00%股权。

2020年10月19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3-2-6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20年11月13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元)元)

1信石信兴3546.943546.9430.00%货币

2创金兴业1896.551896.5516.04%货币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5.44%货币

4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1.67%货币

5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57%货币

6中海油1050.001050.008.88%货币

7华宇天科375.00375.003.17%货币

8梦鑫顺康250.00250.002.11%货币

9中电科250.00250.002.11%货币

合计11823.1311823.13100.00%-

9.2022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1月4日,中海油将拟转让的海兰寰宇8.88%

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1月30日,海兰寰宇净资产为26537.48万元,产权交易标的(海兰寰宇8.88%股权)价值为2356.77万元。

2022年2月28日,中海油与寰曜共拓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中海油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8.8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0万元)转让给寰曜共拓。

2022年4月6日,海兰寰宇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海油通过公开挂牌转

让方式将其所持海兰寰宇8.8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50万元)转让给寰曜共拓。

2022年4月6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22年6月9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3-2-6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元)

1信石信兴3546.943546.9430.00%货币

2创金兴业1896.551896.5516.04%货币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5.44%货币

4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1.67%货币

5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57%货币

6寰曜共拓1050.001050.008.88%货币

7华宇天科375.00375.003.17%货币

8梦鑫顺康250.00250.002.11%货币

9中电科250.00250.002.11%货币

合计11823.1311823.13100.00%-

10.2023年6月,第六次股权转让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10040号),经其评估,截至2021年10月31日,海兰寰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700.34万元。

中电科拟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海兰寰宇2.11%股权,经履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程序后,中电科与上海永诚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中电科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2.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0万元)转让给上海永诚。

2023年4月25日,创金兴业和申信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创金

兴业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16.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96.55万元)转让给申信投资。

2023年6月18日,海兰寰宇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中电科将其持有的海兰

寰宇2.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50万元)转让给上海永诚;同意创金兴业将其

持有的海兰寰宇16.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96.55万元)转让给申信投资;

就上述股权转让,其他相关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权利。

2023年6月18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3-2-6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23年6月29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元)

1信石信兴3546.943546.9430.00%货币

2申信投资1896.551896.5516.04%货币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5.44%货币

4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1.67%货币

5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57%货币

6寰曜共拓1050.001050.008.88%货币

7华宇天科375.00375.003.17%货币

8梦鑫顺康250.00250.002.11%货币

9上海永诚250.00250.002.11%货币

合计11823.1311823.13100.00%-

11.2023年9月,变更公司名称

2023年9月5日,海南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2023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3年11月30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信石信兴将其持有的

海兰寰宇1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9.93万元)转让给海南信投;同意信石信

兴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7.9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35.37万元)转让给清控银杏;

同意信石信兴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0.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48万元)转让给北京清杏瑞纳;同意信石信兴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95.58万元)转让给信科互动;同意信石信兴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1.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79万元)转让给李渝勤;同意信石信兴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1.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79万元)转让给施水才;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权利。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2-6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2023年11月30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23年12月12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

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海南信投2009.932009.9317.00%货币

2申信投资1896.551896.5516.04%货币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5.44%货币

4开创寰宇1379.641379.6411.67%货币

5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57%货币

6寰曜共拓1050.001050.008.88%货币

7清控银杏935.37935.377.91%货币

8华宇天科375.00375.003.17%货币

9信科互动295.58295.582.50%货币

10梦鑫顺康250.00250.002.11%货币

11上海永诚250.00250.002.11%货币

12李渝勤147.79147.791.25%货币

13施水才147.79147.791.25%货币

14北京清杏瑞纳10.4810.480.09%货币

合计11823.1311823.13100.00%-

13.2024年3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4年3月7日,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开创寰宇将其持有的海

兰寰宇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79.3330万元)转让给北京水木领航;同意开

创寰宇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4.66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2.0215万元)转让给安义江海汇创投;同意开创寰宇将其持有的海兰寰宇2.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48.2855万元)转让给凌冰;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优先权利。

前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4年3月7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3-2-6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24年3月20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海南信投2009.932009.9317.00%货币

2申信投资1896.551896.5516.04%货币

3创海成信1825.001825.0015.44%货币

4上海瀚博源1250.001250.0010.57%货币

5寰曜共拓1050.001050.008.88%货币

6清控银杏935.37935.377.91%货币

7北京水木领航579.33579.334.90%货币

8安义江海汇创投552.02552.024.67%货币

9华宇天科375.00375.003.17%货币

10信科互动295.58295.582.50%货币

11梦鑫顺康250.00250.002.11%货币

12上海永诚250.00250.002.11%货币

13凌冰248.29248.292.10%货币

14李渝勤147.79147.791.25%货币

15施水才147.79147.791.25%货币

16北京清杏瑞纳10.4810.480.09%货币

合计11823.1311823.13100.00%-

14.2024年7月,第四次增资

2024年7月1日,海南陵水产投和海兰寰宇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海南陵水产投向海兰寰宇增资3000万元,取得海兰寰宇3.0612%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额为373.362万元)。

2024年,海兰寰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11823.13

万元增加至12196.492万元,全部373.3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海南陵水产投认购,增资价格为3000.00万元。

2024年6月27日,海兰寰宇全体股东签署《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3-2-6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2024年7月16日,海兰寰宇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兰寰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海南信投企业法人2009.932009.9316.48%货币

2申信投资合伙企业1896.551896.5515.55%货币

3创海成信合伙企业1825.001825.0014.96%货币

4上海瀚博源企业法人1250.001250.0010.25%货币

5寰曜共拓合伙企业1050.001050.008.61%货币

6清控银杏合伙企业935.37935.377.67%货币

7北京水木领航合伙企业579.33579.334.75%货币

安义江海汇创

8合伙企业552.02552.024.53%货币

9华宇天科企业法人375.00375.003.07%货币

10海南陵水产投合伙企业373.36373.363.06%货币

11信科互动企业法人295.58295.582.42%货币

12上海永诚企业法人250.00250.002.05%货币

13梦鑫顺康企业法人250.00250.002.05%货币

14凌冰自然人248.29248.292.04%货币

15李渝勤自然人147.79147.791.21%货币

16施水才自然人147.79147.791.21%货币

17北京清杏瑞纳合伙企业10.4810.480.09%货币

合计12196.4912196.49100.00%100.00%

(三)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标的公司共有7家控股子公司、3家分支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寰宇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厦门寰宇持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MA34B2EJ6Y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3-2-6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企业名称厦门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B2EJ6Y住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2号创业大厦第23层2311单元法定代表人覃善兴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6-29经营范围海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导

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测绘服务;自然保护区管理;电气安装;海洋工程建筑;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股权结构

厦门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5000100

合计5000100

2.福建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寰宇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福建寰宇持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0MA322M2LXD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22M2LXD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红庆里 7 号 3 层 E223法定代表人陈家涛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09-07经营范围信息服务业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外贸易;软件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3-2-6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务业的投资;航运信息咨询;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

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通信网络支撑系统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渔场管理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管理与咨询;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数学研究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服务;气象服务;

海洋气象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其他海洋服务;遥感测绘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设计服务;水文测量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福建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3000100

合计3000100

3.山东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寰宇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山东寰宇持有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82MA3MNQQT1H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山东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3MNQQT1H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蓝色硅谷创业中心法定代表人王一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02-05

经营范围海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船舶电子集成系统、海洋信息

化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航运、港口、海事、渔业、海洋

3-2-7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管理与环境保障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海洋模式数据产品制作与服务,海洋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字化资源开发(不含商业秘密);通信设备、船舶电子设备、海洋探测

仪器、海洋工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租赁;海洋开发、观测、

监测、探测、勘探、调查、管理与服务(凭资质经营);基础软件

和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安全系统的设计、承建、运营管理及维护;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图形图像处理,电子海图,导航与位置服务;遥感数据接收、处理、分发,遥感数据产品定标检验;

计算机与智能移动端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山东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3000100

合计3000100

4.广东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寰宇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广东寰宇持有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6MACKKCFUXX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海兰寰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CKKCFUXX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8号3栋234-13房法定代表人陈家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05-30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气象观测服务;卫星

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卫星导航服务;导航终端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气象信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洋气象服务;导

3-2-7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服务;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计算

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船舶检验服务;进出口代理

(2)股权结构

广东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1000100

合计1000100

5.湛江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湛江寰宇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湛江寰宇持有湛江市麻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800MA4W9N3K8E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湛江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4W9N3K8E住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快线88号海洋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大厦三楼308室法定代表人王一博注册资本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03-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水下系

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导航、

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

专业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3-2-7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湛江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800100

合计800100

6.北京寰宇

(1)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寰宇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北京寰宇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CJTR7Q51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CJTR7Q51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4层401法定代表人覃善兴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05-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服务;海洋环境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导航、

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

器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北京寰宇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100100

合计100100

3-2-7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7.厦门兴康信

(1)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兴康信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厦门兴康信持有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761738536X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兴康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61738536X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1100号法定代表人王一博注册资本128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4-09-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通信设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

检测、监控系统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厦门兴康信为海兰寰宇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海兰寰宇1280100

合计1280100

8.海兰寰宇北京分公司

根据海兰寰宇北京分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北京分公司持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MA01Q65D48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65D48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4层401负责人覃善兴

3-2-7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0-02-26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海兰寰宇湖北分公司

根据海兰寰宇湖北分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湖北分公司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CHQQ1116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CHQQ1116

经营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六路国采中心 T5 栋 8 楼 801负责人陈彦虎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3-05-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海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

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工程

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海兰寰宇广东分公司

根据海兰寰宇广东分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广东分公司持有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6MADF5P7121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DF5P7121

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8号3栋260-19房负责人陈家涛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4-03-22

经营范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海洋气象服务;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3-2-7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海洋环境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大数据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

(四)主要经营证照、资质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和证照具体情况如下:

1.无线电频率许可

序号持证主体文号/证件号发证机构有效期限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

1海兰寰宇闽地面(2023)001752023.11.29-2028.11.28

2海兰寰宇粤地面(2024)0003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2.24-2027.2.23

3海兰寰宇粤地面(2023)0012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8.24-2026.8.23

4海兰寰宇粤地面(2023)0020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2.12-2026.1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

5海兰寰宇桂地面(2024)000642024.6.27-2029.6.26

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

6海兰寰宇桂地面(2023)000582023.10.1-2028.9.30

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

7海兰寰宇桂地面(2024)000622024.6.19-2029.6.18

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

8海兰寰宇桂地面(2024)000632024.6.27-2029.6.26

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

9海兰寰宇桂地面(2024)000652024.6.27-2029.6.26

信息化厅

10海兰寰宇琼地面(2022)00001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1.18-2027.1.17

11海兰寰宇琼地面(2022)00021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6.30-2027.1.17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监督

12海兰寰宇冀地面(2024)000082024.1.18-2026.12.31

执法局河北省唐山无线电监督

13海兰寰宇冀地面(2024)000072024.1.16-2026.12.31

执法局

14海兰寰宇辽地面(2023)0001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至2028.10.31止

鲁工信无管(2024)109

15海兰寰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5.27-2026.5.26

3-2-7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16海兰寰宇津地面(2023)00017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6.6-2028.6.5

17海兰寰宇浙地面(2025)0016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4.16-2028.5.29

18海兰寰宇浙地面(2025)00166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4.16-2028.4.15

19海兰寰宇琼地面(2024)00022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12.23-2029.12.22

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序持证主体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有效期限号

1 海兰寰宇 监视雷达 UNI-RADAR100-8 24L46T3QW666 2025.5.30-2026.7.12

2 厦门兴康信 监视雷达 NCST25-X 2021LP17638 2024.11.25-2025.12.31

3 厦门兴康信 监视雷达 CITRS013X 2023LP11432 2025.6.13-2026.7.21

4 厦门兴康信 船用雷达 CITRS200X 2023LP3473 2025.2.8-2026.3.10

5 厦门兴康信 监视雷达 NSTU-02 2023LP6439 2025.4.3-2026.4.28

3.无线电台执照

经核查标的公司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以及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在运行的无线电台雷达站点共217个,其中地波雷达站点12个,小目标雷达站点205个,各雷达站点均已依法取得所在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无线电台执照。除前述无线电雷达站点外,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运行但未依法取得电台执照的雷达站点。

(五)主要财产

1.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位置 面积( 2m ) 起止日期 用途 他项权利

鲁(2016)青城阳区长

岛市城阳区不厦门兴康城南路62016.07.18-

149.94办公无

动产权第信号32号2051.01.30

0014036号楼512

鲁(2016)青城阳区长

岛市城阳区不厦门兴康城南路62016.07.20-

247.11办公无

动产权第信号32号2051.01.30

0014252号楼510

2.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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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性用房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坐落租赁期限用途

号 积 2(m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2025.01.01-

1海兰寰宇海兰信办公254

院10号楼5层5012025.12.31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2020.09.01-

2海兰寰宇海兰信办公254

院10号楼三层2025.08.31三沙海兰信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

2025.01.01-

3 海兰寰宇 海洋信息科 兴大道国瑞大厦C做东塔 办公 70

2025.12.31

技有限公司2207、2208室广州冠宇商

天河区车陂路48号3栋2025.03.15-

4海兰寰宇务服务有限办公10

260-19号2026.03.14

公司广州宝立方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

2023.09.26-

5海兰寰宇投资管理有龙光世纪2号楼第15层办公128.6

2025.10.06

限公司1508、1509号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2024.08.22-

6厦门寰宇杨桂英办公64.97

号华林星座916单元2025.08.21厦门市集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2023.09.14-

7厦门寰宇城市发展有1302号创业大厦23层办公485.92

2026.09.13

限公司2311-2314青岛云川互

李沧区巨峰路176号2024.05.29-

8山东寰宇联网产业发办公179.41

3#306室2026.05.28

展有限公司武汉海兰鲸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

2025.01.01-

9 海兰寰宇 科技有限公 谷六路国采中心 T5 栋 8 办公 135

2025.12.31

司楼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租赁的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承租方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前述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情况不会对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构成法律障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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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商标权属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及本所承办律师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查询,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项已获注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分类号商标权期限取得方式

2016.10.21-

1厦门兴康信1787330142原始取得

2026.10.20

(2)专利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查询证明,及本所承办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cpquery.cnipa.gov.cn)查询,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29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12项,专利权情况见“附件一: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专利情况”。

(3)软件著作权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软件著作权

查询证明,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67项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情况见“附件二: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六)重大债权债务

1.借款及担保合同

(1)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并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序受信授信金额担保方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人授信期限号人(万元)式

《综合授信合同》/海兰中信银行最高额

1(2023)海银信字第30002023.12.1-2025.10.24

寰宇海口分行保证

145号

《综合授信合同》/公授海兰民生银行最高额

2信字第10002024-2027

寰宇海口分行保证

ZH2400000065557 号

3《授信协议》海兰招商银行40002024.7.8-2025.7.7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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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XY240704T000118 寰宇 海口分行 抵押《海南海兰寰宇海洋邮政储蓄海兰

4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银行三亚29002025.3.18-2026.3.17无

寰宇批决策意见通知单》分行

注:海兰寰宇以24套雷达及光电、22套雷达、8套地波雷达作为抵押物,为前述表格

第3项项下海兰寰宇的授信债务提供担保。

(2)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并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借序贷款借款金额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款借款期限利率号人(万元)方式人民生合同签署日前《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最高海兰银行1日1年期

41同》/公流贷字第10002024.12.12-2025.12.12额保

寰宇 海口 LPR-10BP,每ZX24120001092260 证分行季度调整利率浦发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海兰银行自首次提款之日起121年期

22444.4792无

/34052024280009 寰宇 海口 个月 LPR+40BP分行招商最高

《电子借款借据》海兰银行

314502025.7.31-2026.7.303.8%额抵

/FKPZB24073110001410 寰宇 海口押分行中信《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实际提贷日定最高海兰银行

4合同》/(2024)海银贷10002024.10.30-2025.10.30价基础利率额保

寰宇海口

字第 171 号 +5BP 证分行招商《电子借款凭据(放款最高海兰银行

5凭证)》10002025.03.31-2026.01.072.5%额抵

寰宇海口

/B25033110002668 押分行招商《电子借款凭据(放款最高海兰银行

6凭证)》10002025.03.31-2026.01.072.5%额抵

寰宇海口

/B25033110002777 押分行

(3)对外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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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海兰寰宇的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七)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海兰寰宇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海兰寰宇16.48%股权,通过申信投资

1海南信投

间接持有海兰寰宇5.82%股权

2申信投资直接持有海兰寰宇15.55%股权

3创海成信直接持有海兰寰宇14.96%股权

4上海瀚博源直接持有海兰寰宇10.25%股权

5寰曜共拓直接持有海兰寰宇8.61%股权

6清控银杏直接持有海兰寰宇7.67%股权

申信投资持有海兰寰宇15.55%股权,申万秋作

7申万秋为申信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标的公

司9.73%股权

8王一博通过创海成信间接持有海兰寰宇9.01%股权

(3)控股子公司序关联方关联关系号

1厦门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2福建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3山东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4厦门兴康信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5广东海兰寰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6湛江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7北京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兰寰宇持股100%

3-2-8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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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序关联方关联关系号

1王一博董事长

2覃善兴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郑太和董事

4冯学洋董事

5李继林董事

6翁聪慧监事

7邱实监事

(5)以上第(2)、(4)项所列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上第(2)、(4)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亦属于海兰寰宇的关联自然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海兰信及其控股子公司申万秋实际控制的企业

申万秋担任该企业的董事长、

2江苏海兰信海洋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3北京蓝鲸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万秋担任董事长

覃善兴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

4北京汐峤科技有限公司

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5海南省信投百信科技有限公司郑太和担任董事长

标的公司董事郑太和担任董

6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海南数字贸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翁聪慧担任董事

郑太和担任董事长、翁聪慧担

8海南省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任财务负责人

(7)其他主要关联方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焉汉卿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

2北京长生众康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焉汉卿担任董事的企业

3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焉汉卿担任董事的企业

3-2-8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焉汉卿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3

4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月退出辞任

中诚信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焉汉卿曾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已于2024

5

公司年6月辞任

6李敬祖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

7冯铭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

8杨天梁报告期内曾经的监事

9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杨天梁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10海南寰宇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杨天梁担任董事的企业

11曹康报告期内曾经的监事

12吴妮报告期内曾经的监事

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海兰寰宇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海兰信采购商品247.713355.581078.85

海兰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3355.35164.33

海兰信采购研发服务--318.68

注:海兰信包含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

海兰信主营业务聚焦于智能航海、海洋观探测及海底数据中心,海兰寰宇在自身雷达网建设及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按需向海兰信采购雷达天线及收发单元等部件,具有商业必要性。上述交易价格系双方在市场价基础上谈判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海兰寰宇主营业务聚焦于为涉海军地客户提供对海监测雷达产品、雷达组

网综合监测系统及雷达监测信息服务,在监测雷达领域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储备及项目经验。报告期内,海兰信基于客户需求及承接的项目要求,在综合考虑技术实力、服务质量、报价水平后存在向海兰寰宇采购雷达组网综合监测系统

等的情形,具有商业必要性。上述交易价格主要考虑了海兰寰宇提供上述产品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3-2-8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报告期内,海兰寰宇存在委托海兰信进行技术研发服务的情形,海兰信多年来在海洋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海兰寰宇为更快更高效地完成研发目标,在自身研发人员工作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海兰信的经验、人才和技术优势,将部分特定功能模块进行委外研发,具有商业必要性。

上述交易价格主要考虑了海兰信提供上述研发服务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2)房屋租赁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海兰信租入房屋12.59

2024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支付的租金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确认的利息支出

海兰信租入房屋--1.96

2023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支付的租金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确认的利息支出

海兰信租入房屋-103.603.86

报告期内,基于日常经营需要,海兰寰宇存在向海兰信租赁办公场所的情况,相关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商业合理性。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不存在标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关联方作为担保方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内容金额担保状态

1王一博中信银行短期借款1000.00履行中

2王一博民生银行短期借款1000.00履行中

3王一博中信银行短期借款990.00履行中

海兰寰宇

4王一博中信银行短期借款990.00履行中

5王一博兴业银行短期借款3900.00履行完毕

6王一博中信银行短期借款2000.00履行完毕

3-2-8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内容金额担保状态

7王一博兴业银行短期借款1950.00履行完毕

8王一博光大银行短期借款1000.00履行完毕

9王一博光大银行短期借款1000.00履行完毕

10王一博中国银行短期借款1000.00履行完毕

11王一博中国银行短期借款500.00履行完毕

12王一博厦门兴康信兴业银行短期借款300.00履行完毕

(4)董监高薪酬

报告期内,海兰寰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海兰寰宇领取的薪酬分别为209.28万元、288.72万元及63.79万元。

(5)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科目2025.3.312024.12.312023.12.31

海兰信应收账款781.57865.0255.41

海兰信合同资产145.54196.4910.33

王一博其他应收款10.635.596.78

冯学洋其他应收款--6.80

吴妮其他应收款0.84-1.52

海兰信应付账款8290.028025.1510595.82

海兰信合同负债260.82-480.02

海兰信其他应付款122.41109.8293.29

冯铭其他应付款--9.00

报告期各期末,海兰寰宇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主要系应收应付货款及员工备用金、报销款。

(八)标的公司的税务

1.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3-2-8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税种计税依据税率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增值税6%、9%、13%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房产税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1.2%、12%的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海兰寰宇15%15%15%

厦门兴康信15%15%15%

厦门海兰寰宇25%25%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0%20%20%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A.海兰寰宇经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34600037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海兰寰宇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B.厦门兴康信经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

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2351001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厦门兴康信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C.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2-8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湛江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广东海兰寰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

于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厦门兴康信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B.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报告期内,海兰寰宇及厦门兴康信享受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3.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纳税申报表、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承

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海兰寰宇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税务处罚。

(九)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1)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情况

在报告期内,海兰寰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就已运行或在建的主要项目涉及环评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评批复竣工验收号

海南环岛近海雷达琼环函[2019]136

1海兰寰宇已编制已验收

网项目号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反馈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环评手续有关情况的函》,海兰寰宇设备属于《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豁免范围管理设备,可按照豁免管理执行,项目不属于分类管理名录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安全生产

3-2-8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在报告期内,海兰寰宇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海兰寰宇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海兰寰宇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行政处罚

根据海兰寰宇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海兰寰宇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行政处罚。

七、债权债务处理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实材料:1.《购买资产协议》;2.海兰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重组报告书(草案)》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重组完成后,海兰寰宇将成为海兰信的全资子公司,但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的债权债务仍由其依法自行独立享有和承担,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重组不涉及公司及标的公司海兰寰宇的债权债务的处置。

八、职工安置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实材料:1.《购买资产协议》;2.海兰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重组报告书(草案)》等。

3-2-8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重组完成后,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劳动关系保持不变,本次重组不涉及人员变动。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重组不涉及公司及标的公司海兰寰宇的职工安置。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实材料:1.《购买资产协议》;2.海兰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重组报告书(草案)》;4.交易对方出具的书面承诺;5.海兰信在深交所网站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相关公告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海兰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申信投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8月12日,海兰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海兰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025年8月29日,海兰信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海兰信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海兰信已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以及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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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于确有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之间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公司进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措施将有利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能够有效保证海兰信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

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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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则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3.1)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

司或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3.2)除收购外,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

司或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承诺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海兰信的信息披露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实材料:海兰信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海兰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海兰信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筹划重大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海兰信于2025年1月24日发布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4日起停牌。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海兰信于2025年2月10日发布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2025年2月14日,海兰信于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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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兰信分别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1日发布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5.2025年8月12日,海兰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2025年8月29日,海兰信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海兰信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海兰信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实材料:1.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

务机构提供的资质证书;2.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的查询结果等。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根据国泰海通证券持有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国泰海通证券具备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资格。

(二)审计机构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为天健。根据天健持有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经办会计师的注册会计证书,天健具备担任本次交易审计机构的资质,其经办会计师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三)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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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沃克森。根据沃克森持有的《营业执照》《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及经办资产评估师持有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沃克森具备担任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其经办资产评估师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四)法律顾问海兰信委托本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本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承办律师持有的《律师执业证》,本所及经办律师具备担任本次交易法律顾问的资格。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适当资格。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对《审核关注要点》进行了逐项对照,对本次交易涉及需律师核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核关注要点》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

如本《法律意见》“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所述,本次重组已履行了

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且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二)《审核关注要点》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设置价格调整机制经核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未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三)《审核关注要点》5: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四)《审核关注要点》6: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换股吸收合并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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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关注要点》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如本《法律意见》“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之“(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所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符合创业板定位,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

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审核关注要点》9: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如本《法律意见》“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所述,本次交易中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已作出锁定安排,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核查,本次交易已对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作出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七)《审核关注要点》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方案未发生重大调整,本次交易发行对象与董事会首次决议后公告的预案以及《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发行对象保持一致,交易对方间接权益持有主体及其持有的份额未发生重大调整。

(八)《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如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之“(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九)《审核关注要点》1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上市条件

如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之“(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审核关注要点》13:过渡期损益安排是否合规

经核查《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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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安排具有合理性,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6的规定。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14:是否属于收购少数股权经核查,本次交易不属于收购少数股权。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15:是否披露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

如本《法律意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之“(二)本次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所述,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公司不存在经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十三)《审核关注要点》16: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

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

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如本《法律意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之“(二)本次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所述,交易对方中申信投资、创海成信、寰曜共拓、清控银杏、北京水木领航、安义江海汇创投、海南陵水产投、北京清杏瑞纳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且其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存续期限能够与本次交易的锁定期等安排相匹配;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

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交易对方穿透至各层股权/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身份适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十四)《审核关注要点》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1.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所述,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发生一次增资、四次股权转让,未发生减资,前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均系基于正常的商业背景,参考标的公司当时的经营情况由相关各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明显价格异常,相关价款来源合法并已足额支付。

2.如本《法律意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之“(二)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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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六、标的资产”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所述,

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的相关各方中,因李渝勤、施水才分别直接持有信科互动80%、20%的股权,李渝勤、施水才以及信科互动具有关联关系;因吕大龙为清控银杏的实际控制人,吕大龙直接持有北京清杏瑞纳15%的出资额,清控银杏及北京清杏瑞纳具有关联关系。

3.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所述,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变更出资方式的情形。

4.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所述,最近三年股权变动中,中海油、中电科作为国有股东分别转让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均已履行评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等程序,其他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5.如本《法律意见》“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所述,标的公司股东

会已批准本次交易,且标的公司各股东已履行全部必要内部批准程序,同意本次交易达成并签署交易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如本《法律意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之“(二)本次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所述,李继林持有的寰曜共拓的财产份额曾存在代持,其中,代覃善兴持有250万元的财产份额、代赵喜春持有100万元的财产份额。李继林与覃善兴、赵喜春已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李继林将前述代持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覃善兴、赵喜春,本次转让完成后不存在份额代持情形,各方及寰曜共拓之间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7.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十)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所述,不存在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8.如前所述,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十五)《审核关注要点》18:标的资产是否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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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上市经核查,标的公司不存在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的情形。

(十六)《审核关注要点》20: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

书面确认、标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除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外,其他供应商与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七)《审核关注要点》21: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

书面确认、标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前五名客户中,除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外,其他供应商与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八)《审核关注要点》22: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规定及环保政策

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九)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十)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以及“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所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十九)《审核关注要点》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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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四)主要经营证照、资质”所述,

标的公司已取得从事主营业务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不存在超期限经营的情况。

(二十)《审核关注要点》24:标的资产是否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如本《法律意见》“六、标的资产”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所述,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搭建和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也未曾筹划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9的相关规定。

(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如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之“(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五)超额业绩奖励”,以及“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所述,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补偿、业绩奖励,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十二)《审核关注要点》33:是否披露标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标的公司不属于未盈利资产。

(二十三)《审核关注要点》36: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审计报告》及标的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十四)《审核关注要点》42:经销商与标的资产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合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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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采用经销模式,不涉及经销商。

(二十五)《审核关注要点》43: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如占比超过10%)、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境外销售占比超过10%或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

(二十六)《审核关注要点》45:劳务公司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专

门或主要为标的资产服务,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审计报告》及标的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在报告期内,为标的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专门或主要为标的资产服务的主体。

(二十七)《审核关注要点》51:本次交易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如本《法律意见》“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一)关联交易”所述,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

(二十八)《审核关注要点》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十九)《审核关注要点》53: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是否按

照《重组办法》《26号格式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

1-7等规定出具承诺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审阅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文件,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准则第26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7作出相关承诺。

(三十)《审核关注要点》54: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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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上市公司披露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说明、

公告等文件,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均声明《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组报告书(草案)》

不存在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需要豁免披露的情形。

(三十一)《审核关注要点》55:是否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根据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5442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业绩异常的情形。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交易方案不涉及拟置出资产的情形。

(三十二)《审核关注要点》56:本次交易是否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如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之“(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述,本次交易将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或取得标的资产权益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费用以及标的公

司的项目建设,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的规定。

(三十三)《审核关注要点》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

如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之“(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述,本次交易将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涉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不涉及购买土地情况,且根据标的公司发改委及环境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相关募投项目建设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十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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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均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各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4.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或授权程序,

所取得的相关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

则和实质性条件;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标的资产认购海兰信的股份不存在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是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本次交易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海兰信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必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

务的适当资格;

10.在取得所有应获得的批准、核准后,海兰信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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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王丽

承办律师:

王威

承办律师:

俞紫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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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专利情况序专利取得他项权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号类别方式利一种监控设备的控制原始

1 海兰寰宇 202210036244.X 2022.1.10 发明 无

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雷达回波图像的原始

2 海兰寰宇 202110625676.X 2021.6.4 发明 无

处理方法及装置取得一种单拖船只目标的原始

3海兰寰宇202110265932.92021.3.11发明无

识别方法及装置取得一种船只进出港的检原始

4 海兰寰宇 202110095962.X 2021.1.25 发明 无

测方法及装置取得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原始

5海兰寰宇202211598223.32022.12.14发明无

置及设备取得

一种信息的显示方法、原始

6海兰寰宇202211560538.92022.12.7发明无

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目标对象的抛锚原始

7海兰寰宇202211552645.72022.12.6发明无

预测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目标对象的轨迹原始

8海兰寰宇202211487406.82022.11.25发明无

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目标对象的识别原始

9海兰寰宇202211478817.02022.11.24发明无

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目标数据的处理原始

10海兰寰宇202210791236.62022.10.21发明无

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一种基于多点位相机原始

11 海兰寰宇 阵列的轨迹获取方法 202110555328.X 2021.5.21 发明 无

取得及装置一种用于船舶的视频原始

12海兰寰宇202110156215.22021.2.4发明无

抓拍方法及系统取得一种海上目标轨迹接原始

13 厦门寰宇 续处理方法、装置及设 202311770964.X 2023.12.20 发明 无

取得备一种海上目标的跟踪原始

14厦门寰宇202311732933.52023.12.15发明无

接续方法及装置取得一种目标对象航迹数原始

15厦门寰宇据的处理方法、装置及202211479972.42022.11.21发明无

取得设备一种轨迹数据的处理原始

16厦门寰宇202211455386.62022.11.21发明无

方法、装置及设备取得厦门兴康一种开锁机构及其无实用原始

17201821335910.52018.8.20无

信人船自动回收系统新型取得厦门兴康一种无人船及其自动实用原始

18201821335871.92018.8.20无

信回收系统新型取得

3-2-10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专利取得他项权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号类别方式利厦门兴康一种升降机构及其无实用原始

19201821335822.52018.8.20无

信人船自动回收系统新型取得厦门兴康一种输送机构及其无实用原始

20201821335796.62018.8.20无

信人船自动回收系统新型取得厦门兴康一种停泊锁及其无人实用原始

21201821335948.22018.8.20无

信船自动回收系统新型取得一种数据盒及其数据厦门兴康实用原始

22箱和应急数据投射系201821282635.52018.8.10无

信新型取得统厦门兴康一种驱动组件及其应实用原始

23201821282692.32018.8.10无

信急数据投射系统新型取得一种气动组件及其数厦门兴康实用原始

24据箱和应急数据投射201821282730.52018.8.10无

信新型取得系统厦门兴康一种门锁组件及其应实用原始

25201821282689.12018.8.10无

信急数据投射系统新型取得一种自动进水组件及厦门兴康实用原始

26其数据箱和应急数据201821282630.22018.8.10无

信新型取得投射系统厦门兴康实用原始

27一种雷达处理显卡201620054389.22016.1.21无

信新型取得广东海洋实用原始

28大学、湛一种电磁波屏蔽装置201920749630.72019.5.23无

新型取得江寰宇一种船舶运动状态判原始

29海兰寰宇202110143989.12021.2.2发明无

别方法及系统取得

3-2-10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附件二:海兰寰宇及其控股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基于 B/S 架构的原始

1 海兰寰宇 近海小目标雷达 2019SR0732290 2018-11-09 2019-07-16 无

取得网监控应用系统基于大数据的小目标雷达感知与原始

2 海兰寰宇 2019SR0731894 2018-08-30 2019-07-16 无

智能光电识别探取得测系统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3 海兰寰宇 的非法采砂行为 2019SR0730095 2018-04-17 2019-07-16 无

取得识别管理系统基于近海雷达网的海上船只行为原始

4 海兰寰宇 2019SR0732314 2018-10-31 2019-07-16 无

分析应用管理系取得统多光电智能综合原始

5 海兰寰宇 控制应用管理平 2019SR0732302 2018-09-28 2019-07-16 无

取得台基于光学的目标原始

6 海兰寰宇 智能侦测与识别 2019SR0730543 2018-11-28 2019-07-16 无

取得应用系统

岸基X-band 测波原始

7 海兰寰宇 雷达组网综合监 2019SR1061379 2019-01-30 2019-10-18 无

取得测系统海上采砂监管执原始

8 海兰寰宇 2019SR1061163 2019-05-05 2019-10-18 无

法辅助应用系统取得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9 海兰寰宇 的海上精准执法 2019SR1061346 2019-05-05 2019-10-18 无

取得辅助决策系统基于海面目标的智能光电识别算原始

10 海兰寰宇 2019SR1061359 2019-07-04 2019-10-18 无

法研究及应用系取得统基于雷达网的海原始

11 海兰寰宇 洋倾废综合监管 2019SR1061371 2019-08-08 2019-10-18 无

取得系统基于雷达网的海原始

12 海兰寰宇 洋牧场综合监管 2019SR1061364 2019-08-25 2019-10-18 无

取得系统海面光电雷达处原始

13 海兰寰宇 2020SR0440513 2019-07-25 2020-05-12 无

理软件取得

3-2-10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船只智能抓拍与原始

14 海兰寰宇 号码识别系统软 2020SR0440507 2020-01-17 2020-05-12 无

取得件对海视频结构化原始

15 海兰寰宇 2020SR0443004 2019-09-25 2020-05-12 无

软件取得基于海面目标的原始

16 海兰寰宇 大数据处理平台 2020SR0440501 2019-11-04 2020-05-12 无

取得软件基于水面目标的原始

17 海兰寰宇 水底管缆监控预 2020SR0324185 2019-12-06 2020-04-10 无

取得警模型软件智慧渔业监控系原始

18 海兰寰宇 2020SR0929067 2020-03-16 2020-08-14 无

统取得基于视频结构化原始

19 海兰寰宇 技术的海上目标 2020SR1698508 2020-11-06 2020-12-01 无

取得出入港检测软件基于微服务架构原始

20 海兰寰宇 的休闲渔船监管 2020SR1698509 2020-11-06 2020-12-01 无

取得系统基于大数据的海原始

21 海兰寰宇 上目标行为识别 2020SR1707025 2020-11-10 2020-12-02 无

取得及智能预警平台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22 海兰寰宇 的融合目标接口 2020SR1734205 2020-11-10 2020-12-04 无

取得软件基于分布式架构的近海雷达网高原始

23 海兰寰宇 2021SR0299350 2020-07-25 2021-02-25 无

可靠实时数据转取得发软件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近海雷达网目原始

24 海兰寰宇 2021SR0299594 2020-09-11 2021-02-25 无

标行为自动预警取得系统基于智能定位技原始

25 海兰寰宇 术的过往船舶流 2021SR0301258 2020-11-17 2021-02-25 无

取得量监管系统

基于 Spring原始

26 海兰寰宇 Cloud 的船只调 2021SR0304062 2020-06-13 2021-02-26 无

取得度管理系统海兰寰宇后台管原始

27 海兰寰宇 2021SR1717619 2021-10-15 2021-11-12 无

理系统取得

28 海兰寰宇 基于智能监控的 2021SR1717626 2021-06-16 2021-11-12 原始 无

3-2-10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卡口抓拍软件取得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29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抛锚预 2021SR1717657 2021-09-21 2021-11-12 无

取得测系统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30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移动端 2021SR1717660 2021-09-21 2021-11-12 无

取得系统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31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无人机 2021SR1729511 2021-10-13 2021-11-15 无

取得管理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原始

32 海兰寰宇 的平台避碰预警 2021SR2176185 2021-12-09 2021-12-27 无

取得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原始

33 海兰寰宇 的北斗目标查询 2021SR2176375 2021-12-07 2021-12-27 无

取得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原始

34 海兰寰宇 2021SR2176377 2021-09-21 2021-12-27 无

的碰撞预警系统取得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35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北斗融 2021SR2176378 2021-09-21 2021-12-27 无

取得合系统

基于 BS 架构的原始

36 海兰寰宇 海缆风险动态评 2022SR0101045 2021-12-08 2022-01-14 无

取得估系统基于视频结构化原始

37 海兰寰宇 技术的雷达网自 2022SR0285174 2021-11-08 2022-02-28 无

取得动值班技术系统全国雷达网数据原始

38 海兰寰宇 组网与分发技术 2022SR0285173 2021-11-03 2022-02-28 无

取得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原始

39 海兰寰宇 的智能风险预测 2022SR0285168 2021-11-09 2022-02-28 无

取得系统全国雷达网数据原始

40 海兰寰宇 管理与数据可视 2022SR0285196 2021-11-06 2022-02-28 无

取得化系统基于近海雷达网的海上无人机联原始

41 海兰寰宇 2022SR0392763 2022-03-02 2022-03-25 无

合执法监控系统取得软件平台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42 海兰寰宇 2022SR0502812 2022-03-10 2022-04-21 无

的历史数据解析取得

3-2-10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和推送软件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43 海兰寰宇 目标数据上报协 2022SR1372533 2022-06-09 2022-09-23 无

取得议转化软件

基于 CS 架构的原始

44 海兰寰宇 客户端安全登录 2022SR1372561 2022-03-23 2022-09-23 无

取得认证系统船舶走私离线分原始

45 海兰寰宇 2022SR1372506 未发表 2022-09-23 无

析检测系统取得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46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_接驳 2022SR1372594 2022-06-22 2022-09-23 无

取得报警系统基于渔船的北斗原始

47 海兰寰宇 2023SR0247555 2022-09-21 2023-02-15 无

融合系统取得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48 海兰寰宇 监测系统双拖报 2023SR0242600 2022-10-25 2023-02-15 无

取得警软件基于增强现实技原始

49 海兰寰宇 术的视频卡口系 2023SR0247556 2022-11-05 2023-02-15 无

取得统开发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船只行为数据原始

50 海兰寰宇 2023SR0247469 2022-11-06 2023-02-15 无

线索挖掘分析系取得统软件全国雷达网船舶原始

51 海兰寰宇 管理与边界解决 2023SR0242554 2022-11-12 2023-02-15 无

取得方案开发系统基于微服务的智原始

52 海兰寰宇 2023SR0242535 2022-11-11 2023-02-15 无

慧渔港系统取得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53 海兰寰宇 监测定置网报警 2023SR0247557 2022-11-07 2023-02-15 无

取得并发系统智慧海防光电过原始

54 海兰寰宇 2023SR0242528 2022-11-10 2023-02-15 无

安全边界系统取得基于近海雷达网原始

55 厦门寰宇 的 BS 光电视频 2023SR0250716 2022-05-02 2023-02-15 无

取得适配软件基于雷达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实原始

56 厦门寰宇 2023SR0250306 2022-08-02 2023-02-15 无

现的目标跟踪的取得软件

57 厦门寰宇 守望者近海智慧 2023SR0257096 2022-06-30 2023-02-17 原始 无

3-2-10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监测系统_流刺取得网报警系统守望者近海智慧

监测系统_固定原始

58 厦门寰宇 2023SR0250307 2022-06-27 2023-02-16 无

目标区域识别系取得统基于水域卡口的原始

59 海兰寰宇 流媒体服务器软 2023SR0440115 未发表 2023-04-06 无

取得件守望者近海智慧原始

60 厦门寰宇 监测系统_轨迹 2023SR0440116 2022-06-15 2023-04-06 无

取得压缩系统基于雷达目标处原始

61 海兰寰宇 2024SR0270524 2023-12-01 2024-02-18 无

理系统取得

基于 AIS 雷达与原始

62 海兰寰宇 北斗的多源信息 2024SR0273812 2023-11-10 2024-02-18 无

取得融合系统岸线及狭窄水道原始

63 海兰寰宇 2024SR0270555 2023-10-05 2024-02-18 无

监控系统取得海上风电安全监原始

64 海兰寰宇 2024SR0270521 2023-11-20 2024-02-18 无

管系统取得多源视频管理平原始

65 海兰寰宇 2024SR0270353 2023-11-05 2024-02-18 无

台取得基于大数据的海上走私行为辅助原始

66 海兰寰宇 2024SR0273800 2023-09-21 2024-02-18 无

分析技术研究系取得统基于增强现实技原始

67 海兰寰宇 术的视频卡口开 2024SR0273958 2023-11-01 2024-02-18 无

取得发系统海图渔船热力图原始

68 海兰寰宇 2024SR0732984 - 2024-05-29 无

展示系统取得基于船舶距离计原始

69 厦门寰宇 算的避碰预警系 2024SR0123350 2023-08-30 2024-01-18 无

取得统基于雷达覆盖区原始

70 厦门寰宇 的船舶轨迹接续 2024SR0258184 2023-09-22 2024-02-08 无

取得系统基于北斗目标的原始

71 厦门寰宇 多数据源融合系 2024SR0123289 2023-03-20 2024-01-18 无

取得统

72 湛江寰宇 基于岸基雷达网 2020SR0344362 2019-12-30 2020-04-17 原始 无

3-2-10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的海底光电缆监取得护辅助移动端应用软件

基于 WebGIS 的原始

73 湛江寰宇 海底光电缆监护 2020SR0344358 2019-10-29 2020-04-17 无

取得辅助平台边防检查智慧监原始

74 海兰寰宇 2025SR0192406 - 2025-02-05 无

测预警系统取得光电联动模块软原始

75 海兰寰宇 2025SR0188498 - 2025-01-27 无

件取得国产船舶交通态原始

76 海兰寰宇 2025SR0189577 - 2025-01-27 无

势显示系统取得海图海管及名称原始

77 海兰寰宇 2025SR0192412 - 2025-02-05 无

展示系统 V1.0 取得基于人工智能的船舶行为可视化原始

78 海兰寰宇 2025SR0190967 - 2025-01-27 无

分析管理系统一取得船多码报警系统基于大数据平台原始

79 海兰寰宇 的近海多海缆动 2022SRE006261 2021-12-09 2022-03-04 无

取得态预警系统雷达跟踪处理软原始

80 海兰寰宇 2025SR0287066 - 2025-02-19 无

件取得港口管理信息系厦门兴康原始

81 统【简称:PMIS】 2013SR134574 2012-11-26 2013-11-28 无

信取得

V2.0

兴康信 GPS 模拟

厦门兴康器软件【简称:原始

82 2014SR019084 2013-08-15 2014-02-18 无

信 GPS 模拟器软 取得

件】V1.0远程控制海事

VHF 设备开窗软厦门兴康原始

83 件【简称:VHF 2014SR050462 2013-09-18 2014-04-28 无

信取得

开窗控制软件】

V2.0智能化海事管理厦门兴康原始

84 系统软件【简称: 2015SR065699 2014-12-31 2015-04-21 无

信取得

CMP5001】V1.0管道光纤测温监厦门兴康原始

85 测软件【简称: 2015SR065809 2014-08-15 2015-04-21 无

信取得

OFTMS】V1.0

86 厦门兴康 海缆载流量监测 2015SR065812 2014-12-31 2015-04-21 原始 无

3-2-11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信 软件 V1.0 取得船舶交通服务软厦门兴康原始

87 件【简称:VTS】 2015SR129633 2012-11-30 2015-07-10 无

信取得

V1.0系统维护管理软厦门兴康原始

88 件【简称:SMM】 2015SR130078 2012-12-31 2015-07-10 无

信取得

V1.0智能化船舶管理厦门兴康原始

89 信息系统【简称: 2016SR003223 2015-09-01 2016-01-06 无

信取得

IMIS5001】V1.0风力机螺栓松动厦门兴康原始

90 预警系统【简称: 2016SR228451 2016-05-01 2016-08-22 无

信取得

BDS5001】V1.0四维智能化海洋厦门兴康原始

91 平台【简称: 2016SR227759 2016-04-01 2016-08-22 无

信取得

IDC5001】V1.0海上船舶交通管

厦门兴康理系统【简称:原始

92 2016SR228070 2016-07-01 2016-08-22 无

信 IOCEAN5001】 取得

V1.0智能化船舶交通厦门兴康管理信息系统原始

93 2016SR228078 2016-07-01 2016-08-22 无

信【简称:取得

CMP5003】V1.0船舶航行危险预厦门兴康原始

94 警管理系统【简 2016SR228074 2016-07-03 2016-08-22 无

信取得

称:RMIS】V1.0企业综合办公管厦门兴康原始

95 理平台【简称: 2016SR228062 2016-04-22 2016-08-22 无

信取得

OMP】V1.0船舶交通云处理厦门兴康进出港管理系统原始

96 2016SR227981 2016-01-15 2016-08-22 无

信 【简称:TMIS】 取得

V1.0厦门兴康航海模拟器系统原始

97 2017SR057533 2016-07-01 2017-02-27 无

信 V1.0 取得厦门兴康溢油监测软件原始

98 2017SR100499 2016-12-30 2017-04-01 无

信 V1.0 取得船舶交通显示与厦门兴康原始

99 控制软件【简称: 2018SR084995 未发表 2018-02-01 无

信取得

TDU】V1.0

100 厦门兴康 VTS 运维管理系 2018SR084991 未发表 2018-02-01 原始 无

3-2-11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信 统【简称:VOMS 取得

5001】V1.0

智能化管理信息厦门兴康系统终端软件原始

101 2018SR084469 未发表 2018-02-01 无

信 【简称:IMIS-C】 取得

V1.0厦门兴康水利综合监控系原始

102 2018SR084466 未发表 2018-02-01 无

信 统 V1.0 取得厦门兴康海上风电工程进原始

103 2018SR077968 未发表 2018-01-31 无

信 度管理系统 V1.0 取得海上风电综合监厦门兴康原始

104 控系统【简称: 2018SR077926 未发表 2018-01-31 无

信取得

CMP5003】V1.0电子海图显示与厦门兴康原始

105 信息系统【简称: 2018SR150484 未发表 2018-03-07 无

信取得

ECDIS】V1.0

VTS 运维管理系

厦门兴康 统 APP 软件【简 原始

106 2018SR150488 未发表 2018-03-07 无

信 称:VOMS_APP】 取得

V1.0

VTS 综合监控系厦门兴康原始

107 统【简称:VIMS】 2018SR150503 未发表 2018-03-07 无

信取得

V1.0海上风电工程进厦门兴康原始

108 度管理系统 APP 2018SR150455 未发表 2018-03-07 无

信取得

软件 V1.0

VTS 记录重放软厦门兴康原始

109 件【简称:LRS】 2018SR146417 未发表 2018-03-06 无

信取得

V1.0多传感器综合处厦门兴康原始

110 理软件【简称: 2018SR146436 未发表 2018-03-06 无

信取得

MST】V1.0

VTS 运维管理系统微信端软件厦门兴康原始

111 【简称: 2018SR280524 未发表 2018-04-25 无

信取得

VOMS_WX】

V1.0智能化管理信息厦门兴康系统服务器软件原始

112 2018SR281236 未发表 2018-04-25 无

信 【简称:IMIS-S】 取得

V1.0

113 厦门兴康 雷达回波处理软 2018SR793051 未发表 2018-09-29 原始 无

3-2-11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信 件【简称:VP】 取得

V1.0目标管理服务器厦门兴康原始

114 软件【简称:TS】 2018SR793937 未发表 2018-09-29 无

信取得

V1.0人员动态服务器厦门兴康原始

115 软件【简称:PTS】 2018SR791588 未发表 2018-09-29 无

信取得

V1.0人员动态跟踪单厦门兴康原始

116 元软件【简称: 2018SR793270 未发表 2018-09-29 无

信取得

PTU】V1.0视频监控客户端厦门兴康原始

117 软件【简称: 2019SR0198162 未发表 2019-02-28 无

信取得

VMC】V1.0视频监控服务端厦门兴康原始

118 软件【简称: 2019SR0197950 未发表 2019-02-28 无

信取得

VMS】V1.0

WEB VTS 软件厦门兴康原始

119 【简称:WEB 2020SR0176581 - 2020-02-26 无

信取得

VTS】V1.0船舶智能管理系厦门兴康原始

120 统【简称:SIMS】 2020SR0180927 未发表 2020-02-26 无

信取得

V1.0采砂智能监管系厦门兴康原始

121 统【简称:DMS 2020SR0157595 未发表 2020-02-20 无

信取得

5001】V1.0

智慧缉私研判指

厦门兴康挥平台【简称:原始

122 2021SR0067022 2020-08-25 2021-01-13 无

信 WSJCP 5001】 取得

V1.0极小目标跟踪处厦门兴康原始

123 理软件【简称: 2021SR0018261 2020-11-06 2021-01-05 无

信取得

STPS 5001】V1.0智能船舶交通管厦门兴康理信息公共服务原始

124 2021SR0235701 2020-07-31 2021-02-09 无

信 平台 APP【简称; 取得

ICPC5001】智慧港航综合云厦门兴康原始

125 平台【简称: 2021SR0243484 2020-12-10 2021-02-10 无

信取得

IPCP5001】V1.0厦门兴康雷达目标录取跟原始

126 2021SR0268036 2020-11-13 2021-02-22 无

信踪处理软件【简取得

3-2-11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称:RTPS5001】

v1.0港口信息管理系厦门兴康原始

127 统【简称:PMIS】 2010SR000557 2008-04-25 2010-01-05 无

信取得

V1.0光电跟踪软件厦门兴康原始

128 【简称: 2021SR0389997 2020-12-17 2021-03-15 无

信取得

PSD6002】V1.0嵌入式雷达光电

厦门兴康联动软件【简称:原始

129 2021SR0389994 2020-12-11 2021-03-15 无

信 ERPL 6001】 取得

V1.0应急辅助决策支厦门兴康原始

130 持系统【简称: 2021SRO526931 2020-12-10 2021-04-13 无

信取得

OSD 5101】V1.0智能化渔业监管厦门兴康原始

131 系统【简称:IFMS 2021SR0913515 2021-01-29 2021-06-18 无

信取得

5001】V1.0

智慧船舶目标告厦门兴康原始

132 警系统【简称: 2021SR1427341 2021-04-20 2021-09-24 无

信取得

STA 5001】V1.0联合指挥调度系厦门兴康原始

133 统【简称:J2C】 2021SR1427454 - 2021-09-24 无

信取得

V1.0目标智能搜索取厦门兴康原始

134 证软件【简称: 2021SR1427456 2021-07-30 2021-09-24 无

信取得

TSF 5001】V1.0厦门兴康水域识别算法系原始

135 2021SR1403285 2021-08-03 2021-09-18 无

信 统 V1.0 取得厦门兴康移动设备上防控原始

136 2021SR1403229 2021-04-09 2021-09-18 无

信 执法软件 V1.0 取得厦门兴康智能筛查识别软原始

137 2021SR1412092 2021-05-17 2021-09-22 无

信 件 V1.0 取得厦门兴康智慧渔政管控预原始

138 2021SR1403130 2021-05-21 2021-09-18 无

信 警平台 V1.0 取得厦门兴康非法捕捞智能识原始

139 2021SR1403284 2021-06-09 2021-09-18 无

信 别平台 V1.0 取得厦门兴康水域船舶流量监原始

140 2021SR1401880 2021-04-12 2021-09-18 无

信 测识别平台 V1.0 取得夜间监测增强技厦门兴康原始

141 术预警识别平台 2021SR1403146 2021-07-02 2021-09-18 无

信取得

V1.0

3-2-11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厦门兴康 电子海图 sdk 软 原始

142 2021SR1467188 2021-03-30 2021-10-08 无

信 件 V1.0 取得航海模拟器

厦门兴康 NTPRO 系统【简 原始

143 2021SR1836636 2019-12-30 2021-11-22 无

信称:航海模拟器】取得

V2.0船舶交通态势显厦门兴康原始

144 示系统【简称: 2021SR1178375 2021-04-29 2021-08-10 无

信取得

STS 5001】V1.0智能多维感知系厦门兴康原始

145 统【简称:IMP 2021SR1977369 2021-09-24 2021-12-02 无

信取得

5001】V1.0

多元感知态势系厦门兴康原始

146 统【简称:MAS 2021SR1975580 2021-10-15 2021-12-02 无

信取得

5001】V1.0

船舶交通显示与厦门兴康原始

147 控制软件【简称; 2021SR1977370 2021-08-30 2021-12-02 无

信取得

TDU 5001】V2.0智能卡口监管系厦门兴康原始

148 统【简称:IBS 2022SR0510838 2022-02-16 2022-04-24 无

信取得

5001】 V1.0

智慧边海防系统厦门兴康原始

149 【简称:BHF 2022SR0735725 2022-05-20 2022-06-10 无

信取得

5001】V1.0

船舶数据平台厦门兴康原始

150 【简称:VDP 2022SR0849667 2022-04-14 2022-06-27 无

信取得

985】V1.0

水工作业监管系厦门兴康原始

151 统【简称:W2S】 2022SR1147460 2022-06-18 2022-08-16 无

信取得

V1.0海上风电运维系厦门兴康原始

152 统【简称:OPM 2022SR1147514 2022-06-28 2022-08-16 无

信取得

5001】V1.0

船舶图像识别系厦门兴康原始

153 统【简称: 2022SR1400677 2022-06-30 2022-10-12 无

信取得

SIR5001】V1.0防疫打私海陆空

厦门兴康防控系统【简称:原始

154 2023SR0313201 2022-09-26 2023-03-10 无

信 ESLAS 5001】 取得

V1.0厦门兴康自动语音播报预原始

155 2023SR0313248 2022-10-17 2023-03-10 无

信警软件【简称:取得

3-2-11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VBS 3001】V1.0态势感知预警平厦门兴康原始

156 台软件【简称: 2023SR0073326 2022-09-19 2023-01-12 无

信取得

SAW 5001】V1.0船舶航行计划申

厦门兴康报平台软件【简原始

157 2023SR0073325 2022-08-29 2023-01-12 无

信 称:DMIS 5001】 取得

V1.0海上风电综合监厦门兴康原始

158 控系统【简称: 2023SR0423967 2022-11-11 2023-03-31 无

信取得

CMP5003】V2.0综合监管协同平厦门兴康原始

159 台【简称:IRC 2023SR0541518 2023-03-13 2023-05-15 无

信取得

5001】V1.0

助航综合智享平厦门兴康原始

160 台【简称:PIP 2023SR1498073 2023-05-16 2023-11-23 无

信取得

5001】V1.0

海上目标监管系统厦门兴康原始

161 [简称: VTMS 2024SR0729273 - 2024-05-28 无

信取得

5001]

V1.0海上指挥中心信厦门兴康息管理系统原始

162 2024SR0729721 - 2024-05-28 无

信 [简称: V2CMS] 取得

V1.0雷达运维管理系厦门兴康统原始

163 2024SR0728945 - 2024-05-28 无

信 [简称: ROMS] 取得

V1.0远程控制海事

VHF 设备开窗软厦门兴康原始

164 件 V1.0【简称: 2007SR00624 - 2007-01-12 无

信取得

VHF 开窗控制软

件】雷达运维管理系厦门兴康原始

165 统[简称:ROMS] 2024SR2235753 - 2024-12-30 无

信取得

V2.0海上目标监管系厦门兴康原始

166 统[简称:VTMS 2024SR2235674 - 2024-12-30 无

信取得

5001] V2.0

167 厦门兴康 海事指挥中心信 2024SR2235725 - 2024-12-30 原始 无

3-2-11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序首次发表日取得他项著作权人著作权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方式权利

信息管理系统[简取得

称:V2CMS] V2.0

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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