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向贵所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申请,于2025年9月5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本所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备考审阅机构,签字会计师为傅智勇、吕玉芝,现拟变更为傅智勇、孙超。
一、变更事由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备考报表审阅机构,原指派傅智勇,吕玉芝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次交易提供备考报表审阅服务,签署备考报表审阅报告。在本次申报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玉芝已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离职,无法继续签署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现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傅智勇,孙超。
二、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傅智勇:于2002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孙超:于2015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三、本所及签字会计师承诺
傅智勇和孙超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傅智勇和孙超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傅智勇和孙超已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傅智勇和孙超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傅智勇和孙超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傅智勇和孙超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傅智勇和孙超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傅智勇和孙超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傅智勇和孙超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傅智勇和孙超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特此承诺。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惠琦
吕玉芝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
傅智勇
孙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