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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凌云)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安诺其 --%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凌云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陈凌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6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等。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十余部。主持并参加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省部级重要科研课题和多项横向课题。2009年作为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科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起草、意见征求和最终的定稿过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计部

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

1次。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

2次。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展开沟通,推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就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出席公司股东会,广泛聆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桥梁,加强与中

小股东之间的互动。

2、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查询。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查询,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公司现

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和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切实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现场参观公司展厅,便于对公司整体运营实力有更为直观和深入的认知,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使本人

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其年度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

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5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署页)独立董事:陈凌云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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