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证券简称:安诺其公告编号:2026-05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1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及相关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2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章纪巍、徐曼、陆芸洁、黄春艳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上述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拟定于2026年9月4日15:00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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