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证券简称:南都电源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拓新能源”)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对华拓新能源进行增资。具体如下:
以自有资金向华拓新能源增资50000万元,认购南都华拓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2380.95万元,其中2380.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7619.05万元列入资本公积。南都华拓新能源其余股东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界首融城投资基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拓新能源83.64%股权,由于剩余少数股东所持16.36%股份系对应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实际将拥有南都华拓100%股权。
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向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1、出资方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华拓新能源增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7日
注册地点: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吴光渔注册资本:10714.29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714.29万元增至人民币13095.24万元)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充换电柜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池
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汽车租赁;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都华拓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认缴金额公司名称股东持股比例(万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8571.4380.00%安徽南都华拓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新能源科技有2142.8620.00%业(有限合伙)限公司
合计10714.29100%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认缴金额公司名称股东持股比例(万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952.3883.64%安徽南都华拓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新能源科技有2142.8616.36%业(有限合伙)限公司
合计13095.24100%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工商登记数据,由于其中涉及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款,南都电源目前实际持有南都华拓新能源比例为100%;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南都华拓新能源
100%的股权。
4、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38012.59280561.53
负债总额248290.25192172.88
净资产89722.3488388.65
营业收入96.920.6981.972.38
利润总额1.333.69-4888.95净利润1.333.69-4888.95
5、其他股东权利说明:南都华拓新能源其余股东界首融城投资基金放弃本
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6、本次增资作价依据:
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主要系参考公司引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界首融城投资基
金时交易作价,并经各方股东友好协商确定。公司以2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南都华拓新能源本次新增2380.95万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50000万元,其中
2380.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7619.05万元增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事项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就向南都华拓新能源增资事宜与界首融城投资基金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内容: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南都华拓新能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380.95万元,全部由公司现有股东南都电源认购,标的公司的其他现有股东
界首融城高新基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2)增资价格:本次增资,南都电源以2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南都华
拓新能源本次新增2380.95万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50000万元,其中
2380.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7619.05万元增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完成后南都华拓新能源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3095.24万元。
(3)增资付款约定:增资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增资款共计50000万元。
(4)工商变更及费用承担: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
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交由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所需的有关费用(如印花税、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等),由标的公司承担。
(5)协议生效:本协议在签署后且协议各方已就本次增资的方案获得其有权内部决策机构的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华拓新能源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