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ST 南都 公告编号:2026-06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6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债权人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的相关文书资料,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安徽快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余额26300万元,安徽华森电源有限公司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余额18800万元,朱保义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余额25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的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相关事项未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上市公司是否需就上述借款承担担保责任以后续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上述借款均发生于2025年(含)以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承诺事承诺时承诺履行情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由间期限况
公司实际1、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南都电源经营截至本
控制人周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南都电源利益。2、公告披庆治及联关于并购重承诺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露日,所资产重合控股股组摊薄当期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2017年有承诺组时所东杭州南每股收益的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03月24长期人均遵作承诺都、上海填补回报安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日守承诺,益都、上排的承诺函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未发生海南都集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违反承团施。诺的事项。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南都电源利益。2、对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南都电源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南都电源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南都电源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南都电源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承诺人承诺出具日起至南都电源本次交易完成截至本日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告披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露日,所首次公关于并购重
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有承诺开发行公司董事组摊薄当期2017年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人均遵或再融及高级管每股收益的03月24长期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守承诺,资时所理人员填补回报安日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人切实履行南未发生作承诺排的承诺函都电源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违反承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诺的事
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南项。
都电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南都电源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承诺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南都电源利益。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对南都电源(包括其下属企业及本次收购的标的企业“华铂科技”,下同)现有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承诺人未在与南都电源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截至本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未公告披
(一)公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露日,所首次公司实际控关于避免同与南都电源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有承诺
开发行制人周庆业竞争及减务。二、承诺人保证,在承诺人作为2017年人均遵
或再融治先生;少、规范关南都电源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03月24长期守承诺,资时所(二)交联交易的承理人员期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日未发生作承诺易对方朱诺函间接通过承诺人的关联企业从事任何违反承保义对南都电源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诺的事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与经营;不项。
在与南都电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南都电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对南都电源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南都电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南都电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南都电源,避免与南都电源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南都电源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三、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南都电源有权要求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按公允价值转让给南都电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的关联企业按照南都电源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南都电源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与其关联企业以现金方式对南都电源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承诺人未能履
行上述第三项承诺的,南都电源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
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
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南都电源股份,但为履行上
述第三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五、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南
都电源发生关联交易。六、如果关联
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供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将依法与南都电源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南都电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七、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在持有南都电源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一、承诺人将促使承诺人及其关联人截至本
(一)公(除南都电源及附属企业外,下同)公告披首次公司实际控与南都电源(包括其附属企业,本次露日,所开发行制人周庆关于保障上2017年交易完成后亦包括华铂科技及其子公有承诺或再融治先生;市公司独立03月24长期司,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南都电人均遵资时所(二)交性的承诺函日
源的独立性,维护南都电源及其他中守承诺,作承诺易对方朱
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未发生保义
(一)人员独立1、保证承诺人所拥违反承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南都诺的事
电源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项。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南都电源
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放报酬。3、保证南都电源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
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南都电源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南都电源的资金、资产。3、保证南都电源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
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南都电源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2、保证南都电源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
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3、保证南都电源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
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南都电源的独立财务决
策和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南都电源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四)机构独立1、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南都电源之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促使南都电源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南都电源所任职务(如有)
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涉南都电源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其职权。(五)业务独立1、保证南都电源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
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南都电源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南都电源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南都电源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南都电源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承诺人并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六)保证南都电源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人作为南都电源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南都电源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促使南都电源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南都电源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承诺人未能遵守赔偿损失的承诺,则南都电源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
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有),且在损失赔偿责任全部履行完成前,承诺人亦不得交易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
的南都电源的股份,但为履行赔偿责任而进行交易的除外。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截至本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公告披关于公司资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露日,所首次公金、资产不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与南有承诺开发行公司实际2017年存在被实际都电源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人人均遵或再融控制人周03月24长期
控制人或其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最近十二个月守承诺,资时所庆治先生日
他关联人占内不存在占用南都电源资金、资产的未发生作承诺
用的承诺函情形,也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违反承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诺的事式占用南都电源资金的情形。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如下《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违规担
保情形:(一)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
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决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未按照相关公告披法律规定回避表决;(三)董事会或股露日,所首次公关于公司不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或单有承诺开发行公司实际2017年存在违规对项担保的数额超过中国证监会或者人均遵或再融控制人周03月24长期
外担保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四)董事守承诺,资时所庆治先生日
函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事项后,未发生作承诺未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容在指定违反承
媒体及时披露信息;(五)独立董事未诺的事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项。
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赔偿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实际关于保持公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2017年截至本首次公长期
控制人周司控制权的成后三十六个月内,除相关股份锁定03月24公告披开发行庆治先生承诺函安排之外,如果需要,本人及本人控日露日,所或再融制的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有承诺
资时所性文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人均遵作承诺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或延守承诺,长锁定期等措施以维持本人对南都电未发生
源的实际控制地位,并承诺本次交易违反承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本人直接和间诺的事接合计持有的南都电源股份比例大于项。
朱保义先生持有的南都电源的股份比例。
截至本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公告披
(一)公
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露日,所首次公司实际控
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及本次交有承诺开发行制人周庆关于不存在2017年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人均遵或再融治先生;内幕交易的03月24长期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守承诺,资时所(二)交承诺函日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未发生作承诺易对方朱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违反承保义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诺的事项。
1、承诺人同意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本次重组认购的南都电源的股份予以锁定,不得转让,十二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的安
排如下:第一期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准:1)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铂科技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2)按《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股份补偿义务(如有)之日;3)截至本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公告披
第一期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露日,所首次公关于持有浙
得的股份的30%-已履行2017年度股有承诺开发行江南都电源2017年交易对方份补偿义务的股份数(如有)。第二期人均遵或再融股份有限公03月24长期
朱保义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守承诺,资时所司的股份锁日准:1)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未发生作承诺定承诺函师事务所对华铂科技截至2018年违反承
12月31日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诺的事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
项审核报告之日;2)按《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股份补偿义务(如有)之日;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第二期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的30%-已履行2018年度股份补偿义务的股份数(如有)第三期解锁时间以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准:1)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铂科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2)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铂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之日;3)按《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股份补偿义务(如有)之日;4)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第三期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的40%-已履行2019年度股份补偿义务的股份数(如有)。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股份;前述股份解锁时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
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2、锁定期内,承诺人如因南都电源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股份
配售等原因而增持的南都电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3、承诺人在标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其他相关规定。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在南都电源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南都电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南都电源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
5日内将该收入支付至南都电源指定的银行账户。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截至本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至本承诺出公告披具之日,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露日,所首次公关于近5年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有承诺开发行未受相关行2017年交易对方或行政处罚事项。2、承诺人最近五年人均遵或再融政处罚、刑03月24长期
朱保义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守承诺,资时所事处罚的承日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未发生作承诺诺函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违反承况。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承诺人诺的事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项。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合法拥承诺人保证已经依法对华铂科技履行截至本首次公2017年交易对方有标的资产了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公告披开发行03月24长期
朱保义完整权利的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承诺人作为股露日,所或再融日
承诺函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有承诺资时所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所人均遵作承诺持有的华铂科技的股权为合法所有,守承诺,权属清晰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未发生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违反承
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诺的事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项。
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
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者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者限制
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承诺人保证上述状况持续至上述股权登记至南都电源名下。2、承诺人投资华铂科技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华铂科技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如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或法规规定情形处置。
截至本
如果华铂科技因其现有的部分房产、公告披
土地未取得权属证书或其他资产存在露日,所首次公的瑕疵事项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有承诺开发行关于华铂科2017年交易对方处罚或对华铂科技造成任何不利后果人均遵或再融技瑕疵资产03月24长期
朱保义的,本人将无偿代华铂科技承担相关守承诺,资时所的承诺函日
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相关不未发生作承诺利后果,华铂科技无需承担前述任何违反承费用。诺的事项。
如果华铂科技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华铂科截至本技对自华铂科技设立以来应缴纳但未公告披实际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露日,所首次公关于华铂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有承诺开发行技员工社会2017年交易对方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人均遵或再融保险及住房03月24长期朱保义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守承诺,资时所公积金事项日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因此受到处罚未发生作承诺的承诺函的,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违反承偿代华铂科技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诺的事滞纳金等费用,华铂科技无需支付上项。
述任何费用。
本人承诺,华铂科技自2014年4月截至本首次公成立以来,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公告披开发行关于华铂科求履行了纳税义务,不存在违反税收2017年露日,所交易对方
或再融技纳税事项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偷税、03月24长期有承诺朱保义
资时所的承诺函漏税、逃税、欠税等违法行为。若华日人均遵作承诺铂科技因违反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守承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对华铂未发生科技造成任何不利后果的,本人将无违反承偿代华铂科技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诺的事等费用,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华铂项。
科技无需承担前述任何费用。
一、针对华铂科技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生产资质,本人承诺,华铂科技已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若华铂科技因不具备相截至本关生产资质或相关资质存在瑕疵而受公告披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对华铂科露日,所首次公技造成任何不利后果的,本人将无偿有承诺
开发行关于华铂科代华铂科技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2017年交易对方人均遵
或再融技相关资质费用,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华铂科03月24长期朱保义守承诺,资时所的承诺函技无需承担前述任何费用。二、针对日未发生作承诺华铂科技暂无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事违反承项,本人承诺,若华铂科技因未依法诺的事办理排污许可证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项。
行政处罚或对华铂科技造成任何不利后果的,本人将无偿代华铂科技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华铂科技无需承担前述任何费用。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
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
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华星企业公司、浙江华瓯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周庆治先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向公司做出避免
生、第一
同业竞争的承诺。(二)、关于规范和大股东杭
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为规范和减少州南都电
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源有限公
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
司、公司
司、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股东上海截至本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益都实业公告披公司做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投资有限首次公开发露日,所首次公函。(三)、关于股东股份限制流通及公司、上行避免同业有承诺
开发行自愿锁定承诺函:公司全体股东、董2010年海南都集竞争、规范人均遵
或再融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04月21长期
团有限公和减少关联守承诺,资时所控制人严格履行公司上市前做出的关日
司、杭州交易及股份未发生
作承诺于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华星企业限售承诺违反承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实际
公司、浙诺的事
控制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江华瓯创项。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所控制业投资有
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限公司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公司董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
事、监事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和高级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理人员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
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
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公司股东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25%;在周庆治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
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
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博、
王岳能、童一波、杜军、王红、王莹
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50%。6、公司董事王海光、何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7、公司监事黄金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8、公司股东浙江华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黄金明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黄金明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在黄金明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11月25日出具了如
下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截至本
(一)浙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公告披江南都电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露日,所首次公源动力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有承诺开发行份有限公首次公开发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2010年人均遵
或再融司(二)行股份锁定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11月01长期守承诺,资时所公司董承诺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日未发生
作承诺事、监事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违反承
和高级管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诺的事理人员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
项。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理成南都资产管理计划,理成全球视野3期投资基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理成南都资产截至本海通定增管理计划,理成全球视野3期投资基公告披
1号定向金,海通定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露日,所
首次公
资产管理杭州九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承诺开发行2010年计划,杭再融资股份宁波中金富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人均遵或再融11月01长期州九纳投锁定承诺限合伙),共计5名特定对象。发行对守承诺,资时所日资合伙企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未发生作承诺
业(有限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违反承合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诺的事伙),宁波有关规定执行。项。
中金富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一)2007年以来,发行人及其实际
控制人注销了成都南都、舟山南都、
南都挪威、佳事通南都、南投实业、
上海鸿光、上海南都博纳、新加坡三
家公司、上海锂电,针对上述十一家企业、周庆治承诺如下:"上述十一家
企业不存在税收追缴的风险,不存在可能对南都电源构成重大影响的债权
1、周庆治关债务。如上述十一家企业出现被追缴
于2007年税收的情形,本人承诺承担相关税收以来被注销缴纳义务;如上述十一家企业出现与
的十一家关南都电源有关的债权债务,本人承诺联企业的承承担南都电源因上述十一家企业可能诺;2、周庆需负担的债务,并代为支付南都电源治关于公司应收上述十一家企业的债权,保证不截至本整体变更设对南都电源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已注公告披立个人所得销或待注销企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露日,所其他对
税事项的承为而受到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因重大有承诺公司中2010年周庆治先诺;3、浙江违法违规而将受到处罚的情形。如上人均遵小股东04月21长期
生南都电源动述已注销或待注销企业存在因重大违守承诺,所作承日力股份有限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将受到未发生诺
公司关于入处罚的情形,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违反承职较晚员工确保不对南都电源产生不利影响。"诺的事社保事项的(二)针对公司2000年9月整体变更项。
承诺;4、周设立时,王宇波、金涛、童一波等三庆治承诺承人因出资成本高于折股后应享有的净
担公司及控资产值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周庆股子公司补治承诺如下:“如主管税务机关向王缴社保的全宇波等3人追缴个人所得税,周庆治部支出。将代为垫付王宇波等三人被追缴的个人所得税。”(三)公司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事宜承
诺如下:"对于待办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员工,公司承诺尽快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如存在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或补偿,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针对部分入职较晚的员工未及时办理社保事宜,周庆治承诺如下:"本人承诺承担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社保的全部费用支出。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本次预重整的相关文书资料,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申请人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健康发展。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