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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碧水源 --%

证券代码:300070证券简称:碧水源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24年4月4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至

2024年4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北京

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1426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661400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0025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272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99088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41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99088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272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99088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41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99088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266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104588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36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104588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2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266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104588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36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104588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365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55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035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9%;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55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94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反对票439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4%;弃权票

80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616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0%;反对票4399197股;弃权票800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365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票49806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800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035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9%;反对票4980627股;弃权票80000股。

3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354126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

反对票25402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9%;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14692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1.87%;反对票25402871股;弃权票0股。

8.02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354120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

反对票25402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9%;弃权票5500股。

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14687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1.86%;反对票25402871股;弃权票5500股。

8.03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354062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

反对票25466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1%;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14628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1.82%;反对票25466871股;弃权票0股。

8.04与青岛水务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6041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3%;反对票4822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7%;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273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56%;反对票4822397股;弃权票0股。

8.05与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374765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票47638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6%;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3318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60%;反对票4763897股;弃权票0股。

8.06与中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374626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

反对票48968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弃权票5500股。

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5193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50%;反对票4896897股;弃权票55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272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票5055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

99088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41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2%;反对票5055127股;弃权票99088股。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330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票5096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99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6%;反对票5096327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796330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反对票5096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8%;弃权票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4999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36%;反对票5096327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6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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