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证券简称:碧水源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25年7月31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
15至2025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9:30在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4759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328178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00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86581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847456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反对票8656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弃权票
213578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6567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3.91%;反对票8656308股;弃权票21357869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延安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85930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反对票7584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弃权票
212442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7752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55%;反对票7584608股;弃权票21244269股。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84964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反对票848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6%;弃权票
213097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57752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03%;反对票8485541股;弃权票21309769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2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8051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反对票247500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3%;弃权票
212046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6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7%;反对票24750072股;弃权票21204669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68858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反对票265775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5%;弃权票
21296469股。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8707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34%;反对票26577572股;弃权票21296469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6840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反对票26621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弃权票
21297469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3866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4.32%;反对票26621672股;弃权票21297469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669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反对票24829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弃权票
3212603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491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0%;反对票24829957股;弃权票21260384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918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反对票24558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2%;弃权票
212836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73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0%;反对票24558071股;弃权票21283684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638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反对票248787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弃权票
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46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28%;反对票24878757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70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反对票24811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弃权票
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527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32%;反对票24811188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4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87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反对票24642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3%;弃权票
21242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695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41%;反对票24642988股;弃权票21242584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85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反对票24904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弃权票
213246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352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22%;反对票24904188股;弃权票21324684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9052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反对票244961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2%;弃权票
212115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0873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5.50%;反对票24496171股;弃权票21211584股。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4691191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反对票24335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1%;弃权票
2122528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1020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75.58%;反对票24335402股;弃权票2122528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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