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新能科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兴宝国际信托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信托”)申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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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130.302231.69
负债总额1691.561765.41
净资产438.74466.28
资产负债率79.40%79.11%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42.47168.72
营业利润7.020.88
净利润0.18-0.13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国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国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拟向兴宝信托申请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需在信托成立前按照信托规模的1%缴纳信保基金,金额不超过90万,到期后退还),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最终融资额度以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年担保费费率为0.5%,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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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海国投集团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及海国投集团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申请的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的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国投集团(包含受海国投集团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06.8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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