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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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0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姜哲铭先生、吴盛富先生、李红杰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
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结合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2025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盛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杰)》、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孔德良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608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0%;营业利润-63262.85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30.54%;利润总额-6230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5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65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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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德皓审字[2026]00001803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96096720.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71519265.2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04562026.23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517634967.2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99216080.30元,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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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
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德皓内字[2026]
00000099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德皓核字[2026]00001118号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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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估了北京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方面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有效回应了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情况的关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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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德皓核字[2026]00001119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同意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
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为上述
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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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26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年薪核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总经理孔德良先生的目标年薪核定为78万元,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数与任期激励发放比例为4:5.5:0.5,其中基薪发放比例为目
标年薪的40%。
上述年薪核定自2026年04月01日起生效,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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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孔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孔德良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孟强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山东三聚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票据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内提款的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拟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如果山东三聚使用该授信,山东三聚需向海新能科支付额度的1.0%额度使用费。(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山东三聚向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保理”)申请保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5%(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款的60%。公司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9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
号馨雅大厦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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