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向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保理”)申请保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5%(其中3.5%为保理利息,1.5%为保理服务费,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款的60%。公司拟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中技保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以下简称“海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技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申请保理业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山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06753785X
3、成立日期:2014-08-12
4、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7号楼1层22号
5、法定代表人:董鹏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需要审批的金融活动、征信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000100.00%
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20000100.00%中技保理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99501.00300027.00
负债总额269141.00269829.00
净资产30361.0030197.00
资产负债率89.86%89.93%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899.001819.00
营业利润62.00-152.00
净利润51.00-163.00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技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技保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技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申请保理业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2MA3CKF1501
3、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4、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夏庄镇海右经济开发区(临港路南侧)
5、法定代表人:朱国银
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45500万人民币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废弃动植物油脂、植物焦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回收、加工(处理后的油脂仅限工业用);生物油脂及其制成品、液体蜡、润滑油基础油、
液体石蜡、甘油、丙二醇、添加剂的生产、仓储和销售,动植物油脂加工、生物质能源、催化剂技术及成套设备的研发、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500.0084.6154%
2莒县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00.0015.3846%
合计45500.00100.00%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9月30日
流动负债133259.41153628.79
短期借款1001.101001.00
总资产181306.53173748.31
负债总额153569.58162025.51
净资产27736.9611722.79
资产负债率84.70%93.25%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0106.6569990.57
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利润-19349.96-18877.71
净利润-16994.16-16112.19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三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拟向中技保理申请保理业务,综合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综合成本不超过
5%(即支付融资成本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标的为山东三聚应收账款转让
给中技保理,融资比例为转让应收账款的60%。公司拟为上述保理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放款金额对应担保额度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最终以实际批复的保理融资额度为准)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中技保理申请保理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保理服务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三聚尚未与中技保理签署相关保理业务合同,上述综合保理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仅为中技保理拟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具体保理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七、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东三聚申请的综合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的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山东三聚拟向中技保理申请综合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山东三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50%;本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561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811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十一、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技保理的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27.85万元。
十二、备查文件
6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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