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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8 00:00 查看全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证券简称:华平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0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蒋孟衡先生、董事会秘书拜璐璐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孟衡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拜璐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在此对蒋孟衡先生、拜璐璐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涂春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海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涂春勇先生、徐海龙先生、李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惠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5650210

传真:021-55666998

电子邮箱:ir@avcon.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A6栋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2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涂春勇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软件测试部经理、市场技术部总监;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视频及通讯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视频及通讯事业部总经理。曾荣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涂春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海龙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华平股份,历任公司湖北办事处经理、营销中心大区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2025年5月起担任营销集团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营销集团总经理。

徐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惠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年任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总裁助理;2017年任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行政

副总裁;2019年起至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证券总监、深圳市华平科技互联有限公司监事。

李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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