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证券简称:数字政通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10月16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2025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67人,代表股份数
153131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53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13名股东,所持股份
144044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0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454名,所持股份908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260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6%;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4%;弃权1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6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18%;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3%;弃权1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482600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0%;反对4852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6%;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5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84%;反对4852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46%;弃权1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48252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43%;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4%;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08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92%;反对485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3%;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8272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72%;反对4831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3%;弃权2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28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89%;反对48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24%;弃权2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8261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9%;反对4853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3%;弃权1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37%;反对485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94%;弃权1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8250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28%;反对4852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9%;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06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299%;反对485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66%;弃权28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48164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65%;反对495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6%;弃权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719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06%;反对495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20%;弃权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8275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94%;反对474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5%;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31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28%;反对474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86%;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6%。
2.0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8369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03%;反对464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9%;弃权1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24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07%;反对464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03%;弃权1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2.09、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同意148371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18%;反对4657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6%;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26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96%;反对465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68%;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
2.10、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8330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52%;反对4739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9%;弃权6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86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552%;反对4739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76%;弃权6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7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1%;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23%;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24%;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8%;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74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1%;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23%;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24%;反对4765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8%;弃权1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5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46%;反对4678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4%;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0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131%;反对467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27%;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2%。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8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70%;反对4677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5%;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04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281%;反对4677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70%;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9%。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62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60%;反对4661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8%;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918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840%;反对466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10%;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1%。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341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23%;反对4761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5%;弃权2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同意19897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89%;反对476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84%;弃权2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