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八月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范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规范
公司治理、完善质量提升、强化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合理运用资本工
具等合法合规手段,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质量是投资价值与市值管理的核心基础,公司应坚持专注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新质生产力培育提升经营质量,通过合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手段,推动市场市值合理匹配公司内在价值。
第三条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市值管理为持
续性战略工作,贯穿公司全经营周期,是董事会核心工作职责之一。
第二章市值管理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合规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推动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动态趋同;
(二)综合运用经营提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分红、回购、投资者关系等工具,充分释放公司内在价值;
(三)建立长期稳定、结构优质的投资者群体,获取资本市场长期支持;(四)同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财富稳步增长双重目标。
第五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所有市值管理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严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统筹经营、财务、研发、资本、舆情、投资者沟通多维度,整体协同推进;
(三)科学性原则:遵循资本市场与企业成长规律,科学研判估值影响因素,审慎制定实施计划;
(四)常态性原则:市值为持续动态变化指标,市值管理实行常态化、持续性开展,不做短期突击操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市值管理全过程坚守诚信底线,杜绝虚假披露、误导市场行为,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六条组织体系
(一)董事会:市值管理最高领导机构,统筹长期价值目标、重大事项决策;
(二)董事长:统筹协调、督促董事会决议落地;
(三)董事会秘书:市值管理日常分管负责人;
(四)证券事务部:执行机构,负责市值监测、方案落地、投资者关系、舆情管理;
(五)各业务部门、子公司:配合提供经营、项目、财务等信息;
(六)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参与投资者沟通、价值维护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职责
(一)结合业绩与长期战略制定公司投资价值长期目标;
(二)在经营、并购、融资、治理决策中充分兼顾投资者回报,杜绝盲目扩张;
(三)持续跟踪市场估值反馈,市值显著偏离内在价值时组织研判、制定应对方
案;(四)设计董事、高管薪酬体系,薪酬与公司业绩、可持续发展、市场价值表现匹配;
(五)推动建立中长期分红规划、股份回购内部机制。
第八条董事长职责督促董事会市值管理决议落地,完善配套内部制度,统筹内外部资源稳定公司市场价值。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一)主动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路演等沟通活动;
(二)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延长锁定期、承诺不减持等措施稳定市场信心。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搭建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渠道,收集、分析市场对公司估值与业绩预期;
(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精准度、可读性与透明度;
(三)常态化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出现影响股价、投
资者决策的传闻、负面报道及时上报董事会;
(四)统筹落实股价异动后的澄清公告、投资者专项沟通等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证券事务部职责
(一)监测公司舆情动态,针对重大舆情及时起草公告或官方声明文件,快速做出应对方案并实施;
(二)日常监测股价、市盈率、市净率、行业对标估值等指标,持续跟踪资本市场走势;
(三)定期披露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向公众、媒体及投资者传达公司价值;
(四)拟定市值管理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落地;
(五)定期向董事会、管理层提交市值分析报告;
(六)持续跟踪股价波动,达到股价大幅下跌认定标准时,第一时间核查波动诱因、分析成因,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汇报,并同步提出对应应急处置建议。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股价大幅下跌,证券事务部需立即启
动核查与上报流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第十三条触发股价大幅下跌认定标准时,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项
或多项合规应对措施:
(一)全面核查股价波动背后诱因,核实相关经营、舆情、行业信息,必要时及
时发布澄清公告、经营情况说明或风险提示公告;
(二)加大投资者沟通力度,通过业绩说明会、专项投资者交流会、电话沟通、反向路演等方式,向投资者客观介绍公司经营现状、核心竞争力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传递公司内在价值;
(三)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储备充足的前提下,依法合规运用股份
回购、股东增持、稳定现金分红等工具稳定市场预期;
(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的市值稳定措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子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事务部报送重大项目、订单、研发进
展、经营变动等可能影响市值的经营信息;触发股价大幅下跌情形时,配合证券事务部完成经营数据、项目情况核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置顺利推进。
第四章市值管理实施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在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经营提质:深耕主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率、优化成本、拓展市场,培育新
质生产力,夯实内在价值根基;
(二)并购重组:围绕主业、产业升级开展外延并购,优化资产结构、强化产业链协同,避免盲目扩张;
(三)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合理授予价格、激励范围、业绩考核指标,绑定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
(四)现金分红:在符合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情况下,稳定分红比例、频次,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五)投资者关系: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反向路演、机构调研接待;提升公
告可读性,自愿披露价值相关信息;
(六)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公司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股份回购:依法实施股份回购;董高增持计划以及不减持承诺等;
(八)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允许的价值管理手段。
第十六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相关主体,严禁实施以下
市值管理违规行为:
(一)操控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虚假披露,误导投资者;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配合第三方操纵市场牟利;
(三)对公司股价、衍生品价格作出预测或收益承诺;
(四)回购未使用专用账户、增持未使用实名账户,回购/增持违反披露与交易规则;
(五)违规披露涉密项目、未公开核心敏感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监管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
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实施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证券监管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