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国民技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77证券简称:国民技术公告编号:2025-04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内蒙古斯诺以部分自有设备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49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1年,并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其项下相关文件。公司以及内蒙古斯诺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斯诺”)分别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内蒙古斯诺履行《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项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湖北斯诺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为内蒙古斯诺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担保前本次担保后对本次担保后本次使用担是否关被担保方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的担剩余可用的保额度联担保的担保余额保余额担保额度

内蒙古斯诺4900.0056963.5561863.5527100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XBH213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斯诺工厂办公楼1层

法定代表人:李惠军

注册资金:11677.625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内蒙古斯诺

85.5268%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197059.08万元,净资产35966.5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108.64万元,利润总额-12655.82万元,净利润-11585.33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92580.27万元,净资产34131.31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619.12万元,利润总额-2301.03万元,净利润-1830.73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或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

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出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租人签字或盖章予以见证。

2、湖北斯诺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或债务人):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

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出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租人签字或盖章予以见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3310.05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0259.8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2、湖北斯诺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