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证券简称:国民技术公告编号:2026-032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
3层多功能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总体出席会议情况股东股东占公司占公司占公司及股代表有表股代表有表及股代表有表股东有表决有表决有表决东授决权股份东决权股份东授决权股份类别权股份权股份权股份权代数量人数量权代数量总数比总数比总数比表人(股)数(股)表人(股)例(%)例(%)例(%)数数
A股 13 20325300 2.9973 491 4799734 0.7078 504 25125034 3.7051
H股 1 6509000 0.9599 - - - 1 6509000 0.9599
合计14268343003.957149147997340.7078505316340344.6649
备注:(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78126700 股,A 股股本为
583126700股,H股股本为 95000000股。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故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678126700股;(2)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本次投票 H股监票人。
2.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会计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以下表格中的“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下同):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607834 97.9415 416400 1.6573 100800 0.4012
其中:中小
788813493.84684164004.95401008001.1992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11683498.36514164001.31631008000.3186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5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类别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606534 97.9363 417300 1.6609 101200 0.4028
其中:中小
788683493.83134173004.96471012001.2040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11553498.36094173001.31911012000.3199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527234 97.6207 489200 1.9471 108600 0.4322
其中:中小
780753492.88784892005.82011086001.2920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03623498.11034892001.54641086000.3433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153682 96.1339 864852 3.4422 106500 0.4239
其中:中小
743398288.443686485210.28931065001.2671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066268296.92948648522.73391065000.3367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181582 96.2450 841052 3.3475 102400 0.4076
其中:中小
746188288.775684105210.00621024001.2183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069058297.01768410522.65871024000.3237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2497716 89.5430 2520118 10.0303 107200 0.4267
其中:中小
577801668.7423252011829.98241072001.2754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2900671691.694625201187.96651072000.3389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182482 96.2486% 836552 3.3296 106000 0.4219
其中:中小
746278288.78638365529.95261060001.2611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069148297.02048365522.64451060000.335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599334 97.9077 422500 1.6816 103200 0.4107
其中:中小
787963493.74564225005.02661032001.2278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10833498.33824225001.33561032000.326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598934 97.9061 422400 1.6812 103700 0.4127
其中:中小
787923493.74094224005.02541037001.2337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10793498.33694224001.33531037000.3278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类别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601234 97.9152 422400 1.6812 101400 0.4036
其中:中小
788153493.76824224005.02541014001.2064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11023498.34424224001.33531014000.3205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A股 24557334 97.7405 463400 1.8444 104300 0.4151
其中:中小
783763493.24604634005.51321043001.2409
股东
H股 6509000 100 - - - -
全体股东3106633498.20544634001.46491043000.3297上述提案4-6、8-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