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意见》为光伏发展的诸多障碍制定了解决框架,增强了行业的复苏预期,对行业中长期发展构成实质利好。建议继续关注光伏补贴电价等细化政策落地的主题性机会。
摘要:
确定35GW装机目标,内需预期提升。《意见》在光伏“十二五”规划21GW的基础上上调了14GW,内需高增长的确定性加强;考虑标杆电价下调产生抢装效应,预计2013~2015年国内装机容量为7GW、10GW和12GW。国内需求届时可消纳50%左右的产量,充分对冲外需下降风险,利于制造业供求关系的好转。
分布式实行备案管理并纳入政绩考核,将迎来工商业项目爆发。分布式项目将由审批制转向备案制,大大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利于市场放量。同时“发电量纳入政绩和节能考核”,有助于从行政层面推动地方政府和工商业用户的建设积极性。后续分布式度电补贴的出台,将使项目盈利性得到保证。我们认为这将使项目具备“容易做、需要做、可以做”三项要素,工商业园区示范项目的爆发可期,区域性参与的公司将充分受益于年内示范的启动和2014年后的快速扩大。
完善补贴支付方式,明确20年补贴年限。“按季预拨+按月结算”将有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调整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将解决补助资金不足问题;明确补贴年限20年,使项目可预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降低申请贷款和资产证券化的难度。我们认为这将对参与大型/分布式电站EPC、BT或经营的企业构成利好。
新增产能设定很高的技术门槛,利于行业格局调整。单晶电池20% /多晶电池18%的新建项目转换效率门槛较高,只有N型单晶或类单晶产品才能达到,这将完全限制现有产能扩张,敦促企业向高难度、高附加值的高效电池方向发展。在硅料准入门槛方面,100kwh/kg的综合电耗指标将进一步促使市场向优势企业集中。我们认为这将利好N型硅片供应商以及硅料龙头企业。
信贷政策及并网要求还需观察后效。“对优质光伏制造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和境外投资”,利于龙头制造企业的财务状况好转。“保证项目并网并全额收购发电量”的要求与之前类似,具体需观察后续执行效果,短期内对自发自用为主的示范项目影响不大。
继续关注配套政策出台的主题性机会。《意见》反映出高层对光伏行业的重视和支持,对目前光伏产业面临的各项问题均给出了框架性的解决方案。后期将陆续出台的补贴电价、准入门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细化政策,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复苏以及中长期健康发展,上调评级至增持,板块的主题性仍可持续。推荐逻辑明确的阳光电源、中环股份、特变电工,推荐相对低估的东方日升、新大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