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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80证券简称:易成新能公告编号:2025-08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河南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永红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计176人,代表公司股份1177856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

中小股东共计174人,代表公司股份172065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48%。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

1099459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6885%。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3人,代表公司股份78397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848%。

8、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7323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3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同意170941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3%;弃权3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2%。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296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62%;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38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64%;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17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6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2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1%;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866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9%;反对3060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98%;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95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14%;反对306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86%;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17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6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2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1%;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798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3%;反对305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93%;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89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74%;反对30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5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198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29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0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507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6%;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69%;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1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32%;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3%;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5%。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884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0%;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69%;弃权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97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24%;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3%;弃权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393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9%;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4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0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0%;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4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11%。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888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1%;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3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698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2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975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8%;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0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12《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44975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8%;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55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0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00996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3%;反对806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6%;弃权3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

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912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94%;反对80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7%;弃权3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9%。

表决结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平顶山市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04166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14%;反对12115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863%;弃权3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506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6%;反对12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41%;弃权3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3%。

表决结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2375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5%;反对116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85%;弃权4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44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90%;反对11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45%;弃权4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5%。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

10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01债券名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963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0%;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405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50%;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2%。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057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5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66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4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5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

表决结果:

11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4债券品种及期限(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11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7%;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0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

表决结果:

12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13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7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34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5%;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表决结果:

14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9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534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45%;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6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01%;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2%;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0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23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8%;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45%;弃权5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32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24%;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2%;弃权5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4%。

表决结果:

15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1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2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34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5%;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表决结果:

16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3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6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7%;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5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1%;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4增信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5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1%;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7%;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4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85%;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1%;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17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5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6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8881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7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097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5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3%。

表决结果:

18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1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906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4%;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7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11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63%;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8712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1200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7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080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61%;反对12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6%;弃权7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63%。

19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867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1%;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07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6%;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867037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1%;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19%;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076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6%;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89100股(其

20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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