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证券简称:恒信东方公告编号:2025-04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孟宪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近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持有的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是否本次冻结占其所占公司是否股东为控冻结冻结数量持股份总股本为限冻结申请人原因名称股股起始日到期日
(股)比例比例售股东成都市锦江
1150000018.10%1.90%2025.8.142028.8.13
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司法再
孟宪民是2410000037.93%3.98%否2025.8.132028.8.12区人民法院冻结海口市美兰
738000011.61%1.22%2025.5.282028.5.27
区人民法院
合计4298000067.64%7.11%-
注: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42980000股,为控股股东已质押的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宪民先生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记合计占其合计占公股东持股数量持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所持股份司总股本名称(股)比例
(股)(股)比例比例
孟宪民6354482110.51%42980000-67.64%7.11%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11、上述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系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质押给债权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千星汇投(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润泰
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的质押融资借款到期,未能如期偿还,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并对控股股东质押的股权申请了司法再冻结。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协商和解及债务重组事宜。
2、孟宪民先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孟宪民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对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及相关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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