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ST恒信 公告编号:2026-06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
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5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5万元,由恒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1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69938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06月12日
营业期限:2015年06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701室(部位:自编07B单元)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社会经
济咨询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游
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批发;电影摄制服务;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游乐园服务;化妆
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服装辅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礼品花卉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
技术装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杂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
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中小学
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出版物批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
2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6月营业收入2846465.301670353.01
净利润-5154473.19131338.73项目
总资产12403583.2711984795.73
总负债214627012.33214076886.06
净资产-202223429.06-202092090.33
(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债务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金额:55万元
(4)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并处于有效期的担保总额度为
2184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10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4.9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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