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证券简称:奥克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弄 568号 706室(虹桥世界中心-L1A-7楼上海奥克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0124234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
399170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207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6%。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934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273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07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4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37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8%;反对728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弃权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7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54%;反对728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2%;弃权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7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弃权1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7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41%;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3%。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42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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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2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52%;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30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6%;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8%;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0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9%;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3%;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75%;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与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宋恩军、朱宗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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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2、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0131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0%;
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23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23%;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96%;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3、与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宗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00191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0%;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5%;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0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91%;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2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1%;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
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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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52%;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3%;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25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
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6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6%;反对153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9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01%;反对153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0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7%;反对79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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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0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04%;反对79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4%;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2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1%;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弃权1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52%;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1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1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0%;反对89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
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45%;反对89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0%;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98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6%;反对81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2%;
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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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8%;反对81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7%;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6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
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6%;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0049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9%;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60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22%;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七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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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王冰
3、结论性意见: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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