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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9-04 查看全文

创世纪 --%

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公告编号:2025-07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154号2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635人,代表股份数量347318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21.0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276172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2人,代表股份数量

71146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634人,代表股份数量120215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数量49069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32人,代表股份数量71146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9%。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4522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1%;反对25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3%;

2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419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46%;反对25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4%;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38824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45%;反对8213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9%;

弃权2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2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45%;反对8213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26%;弃权2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

议案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3879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68%;反对821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1%;

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9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3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23%;反对821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0%;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7%。

议案2.03、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3877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96%;反对8247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7%;

弃权2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69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16%;反对8247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8%;弃权2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议案2.04、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就本子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7103167股。

表决情况:同意11737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54%;反对2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8%;

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37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54%;反对2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8%;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

议案2.0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表决情况:同意338685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45%;反对823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09%;

弃权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58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91%;反对823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0%;弃权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9%。

议案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874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22%;反对8255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0%;

弃权3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4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01%;反对8255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4%;弃权3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5%。

议案2.07、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8761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63%;反对8219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4%;

弃权3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5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20%;反对8219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9%;弃权3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1%。

议案2.08、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5表决情况:同意33879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71%;反对8204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3%;

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9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33%;反对8204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1%;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6%。

议案2.09、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8786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36%;反对824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7%;

弃权2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8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30%;反对824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1%;弃权2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

议案2.10、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886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69%;反对809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8%;

弃权3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6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05%;反对809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70%;弃权3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5%。

议案2.11、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表决情况:同意338795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60%;反对82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9%;

弃权3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01%;反对820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69%;弃权3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0%。

议案2.12、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8764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0%;反对8239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3%;

弃权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60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1%;反对8239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8%;弃权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4711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3%;反对24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3%;

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608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2%;反对24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2%;弃权1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龙飞先生、贺成龙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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