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公告编号:2025-08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浦路154号2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14人,代表股份数量347356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21.0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276172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1人,代表股份数量
7118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9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13人,代表股份数量120253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数量49069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11人,代表股份数量7118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93%。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548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25%;反对14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
2弃权4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86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73%;反对14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0%;弃权4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437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01%;反对7509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8%;
弃权4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334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44%;反对7509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46%;弃权4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128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12%;反对794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7%;
弃权2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025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75%;反对794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82%;弃权2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龙飞先生、贺成龙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3具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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