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证券简称:海默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号甘肃农垦总部
经济大厦 A座 19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
1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公司股
份148846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8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
143067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1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106人,代表公司股份57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公
司股份58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106人,代表公司股份577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7%。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玉洁律师、郝健翔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43%;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58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99.6050%;反对5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898%;反对5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4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73%;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4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9%;反对5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73%;反对5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1/2以上通过。
3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548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2%;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2/3以上通过。
6、《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43%;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1/2以上通过。
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43%;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5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8.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6%;反对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6%;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5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6%;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0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8%;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43%;反对5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9%;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6%;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275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5%;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9%;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6%;反对5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玉洁、郝健翔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海默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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