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证券简称:海默科技公告编号:2026—04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5月2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37.00万股,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2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0人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默科技”)完成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
1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 3月 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7)。
(三)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四)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6 年 4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六)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7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4037.0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82元/股;
(四)授予人数:80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占本激励计占本激励计
2号性股票数量划授予限制划授予前总(万股)性股票总数股本的比例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杜勤杰中国董事长、总经理4009.91%0.79%
2刘淼中国董事、副总经理3508.67%0.69%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3张雷中国1253.10%0.25%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
3162.0078.33%6.22%
干(77人)
合计(80人)4037.00100.00%7.94%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的期间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3、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3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3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约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对该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对该情形不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
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相应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完成以下任一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售期
2、公司2026年净利润为正数
业绩考核目标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净利润
第二/三个解除 (以 2025年为基数) (Bm)限售期
2027年30%3000万
2028年60%5000万
5公司层面解除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限售比例
实际完成的营业 MAX(A/AmB/Bm)≥100% 100%
收入增长率 A
80%≤MAX(A/AmB/Bm)<100% 80%
实际完成的净利
润 B MAX(A/AmB/Bm)<80%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基期及考核年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上市公司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已剥离或正在进行剥离的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在对应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数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完全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有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共计
69.5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7名调整为80名,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06.50万股调整为4037.00万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37.00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6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05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鹏盛 A验字[2026]0000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年05月06日,海默科技已累计收到80名激励对象缴存的股票激励款,累计收取总金额为194583400.00元,其中股本增加4037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154213400.00元。所有股票激励款项均由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存。”六、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4月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七、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变更前本次变动变更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5170658429.84403700001920765843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35668331570.16035668331565.00总股本50838989910040370000548759899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8389899股增加至
54875989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7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
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东名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山东新征程能源
11426097922.48011426097920.82
有限公司
窦剑文357344567.030357344566.51
范中华255250005.020255250004.65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23951.7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03元。本次办理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相应增加40370000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摊薄为每股-0.03元。
十一、备查文件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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