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海默科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海默科技因战略转型,将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水下”)20%股权转让给上海深蓝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深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新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窦剑文先生成为海默水下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窦剑文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提供服务、采购产品或材料、销售产品等,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截至本核查意合同签订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见出具日已发上年发关联人额或预计金类别内容定价原则生金额(未经生额额
审计)向关联方参照市场
海默新宸测试服务3000.000.50-提供服务价格向关联方产品或原参照市场
海默新宸1000.000.00-采购辅材料价格向关联方产品或原参照市场
海默新宸1000.000.00-销售辅材料价格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剑文
注册资本:1053万元
主营业务:持有海默新宸100%股权,通过海默新宸开展水下多相流量计、水下化学药剂注入计量阀、水下温压表等水下油气工程装备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45号西北工业大学三航科技大厦12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默水下总资产8951.25万元,净资产2336.94万元;2025年度,海默水下营业收入2872.95万元,净利润942.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经审计财务数据。
2、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默新宸水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艳芝
注册资本:1000万元
2主营业务:水下多相流量计、水下化学药剂注入计量阀、水下温压表等水下
油气工程装备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218弄28号1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默新宸总资产9320.23万元,净资产2675.95万元;2025年度,海默新宸营业收入2872.95万元,净利润1022.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因战略转型转让非核心资产股权,于2025年12月与上海深蓝、海默水下、窦剑文先生签订《关于海默水下生产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海默水下20%股权转让给上海深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窦剑文先生成为海默水下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窦剑文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海默水下及其子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3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公允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4(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一凡庾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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