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曹建海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曹建海,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产业融合研究室研究员。1986-1988年、1991-1995年在河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分别担任助教、讲师;1998-2000年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科学研究所做博
士后研究;2000-201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负
责人、副主任、主任,2007年评为研究员;2008年7-8月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大学国际合作中心做访问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科研成果曾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24日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1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1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11次董事会,并列席4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的分析判断后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025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2025年度召开本人任职期间召
专门委员会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开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330提名委员会5440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监督和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
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投资者保护情况
1、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工作中
的独立性;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财
务状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积极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改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参加上述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经营环境进行了解,并对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工作情况
3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80万股。上述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曹建海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建海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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