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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7 查看全文

银之杰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开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开展经营。近年来,公司在综合金融

科技服务领域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战略发展布局。在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发力金融科技建设、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政策引导下,公司通过金融IT、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驱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盈利模式等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在数据要素领域的业务布局也取得了稳步推进,综合金融科技服务体系的业务布局日趋完善,为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1514.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06%;营业利润-1112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1.67%;利润总额-11231.83万元,比上年减亏1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

3.54%,其中,扣除对外投资东亚前海证券的投资收益影响,公司净利润为-7097.2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在金融信息技术业务领域,公司金融软件、金融专用设备业务继续稳步发展。

金融软件方面,公司把握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机遇,产品和服务范围持续扩展;

金融专用设备方面,公司以智能印控机为核心产品,一方面继续开拓产品市场,一方面着力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开发。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环境下行及大型银行订单波动性的影响,公司金融信息技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979.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2%。

在移动信息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亿美软通的移动信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务。本报告期,亿美软通主要提供以移动手机短信为内容的企业级智慧云通信解决方案,同时开发基于5G消息的富媒体融合通信解决方案。报告期内,主要受行业竞争的影响,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8952.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23%。

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全资子公司安科优选以家居安防及智能家居产品为主要产品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报告期内,安科优选着力加大自主品牌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服务区域已辐射包括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内的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安科优选经营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公司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582.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2%。

2、创新业务发展情况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2023年度,基于公司在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数据服务领域积累的业务经验,公司加大了在数据要素领域的业务投入,致力于对接政府公共数据源,利用公司在金融行业的业务经验和客户基础,实现公共数据价值在金融场景变现。目前,公司已与国内20家以上的省市级大数据集团对接了业务合作,已和毕节市政府以及盐城、青岛、长沙等地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并与国内10余个省市级数据交易所建立了数据服务商或数据经纪人业务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从数据源、数据产品、金融场景等方面入手,继续努力拓展数据要素领域的业务,实现公共数据在金融场景的落地应用。

3、其他战略投资业务情况

(1)个人征信相关业务

2013年12月,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投资设立了华道征信。2017年,华道征信与

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2018年2月22日,百行征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是国内首家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2023年,百行征信个人征信系统新增收录信息主体1.01亿人,较上年末增长18%,其中,信贷信息主体新增3375万人,总量达2.02亿人,较上年末增长20%;百行征信产品全年调用量206亿次,日均调用量5650万次,同比增长345%。截至2023年年底,百行征信累计签约金融机构超1600家,实现上线调用超1000家,覆盖港澳台之外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类金融机构。华道征信作为百行征信的股东单位,支持百行征信的业务发展,开展个人征信相关的行业研究和技术开发。报告期内,华道征信实现营业收入9902.40万元,净利润为-527.72万元。

(2)证券业务公司参股发起设立的东亚前海证券于2017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式对外开展业务。公司占东亚前海证券注册资本的

26.10%。东亚前海证券已全面开展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

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东亚前海证券已经在国内主要省份或城市设立了13家分公司或营业部。报告期内,东亚前海证券净利润为-17785.61万元,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为-4642.04万元。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亚前海证券26.10%股权,具体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成交价格或经公司聘请的合格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该事项尚处于意向沟通阶段。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2023年2

《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二十次会议月27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2023年4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十一次会议月17日

《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2023年4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二十二次会议月24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3年5《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一次会议月22日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3年7《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次会议月26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3年8《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次会议月21日《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3年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次会议月27日《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3年12

《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议案》五次会议月26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性,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厚佳、刘宏、陈向军,其中朱厚佳、刘宏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朱厚佳担任主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厚佳、何剑、陈向军,其中朱厚佳、何剑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朱厚佳担任主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制度提出建议,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对既往年度审计工作做出总结。

(1)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2022年度财务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4月17日

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2023年4月24日

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8月21日

第一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第二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情况

1)确定总体审计计划2023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内审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介绍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确定了与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时间安排,本次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等。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初步审计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了本次审计工作的重点。

2)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等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合理及有效,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的设定与执行,符合目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4)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宏、陈歆玮、何晔,其中刘宏、陈歆玮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刘宏担任主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何剑、陈歆玮、陈向军,其中何剑、陈歆玮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何剑担任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遵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薪《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3年5

酬与考核委员会

月22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3)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军、冯军、朱厚佳、刘宏、陈歆玮,其中朱厚佳、刘宏、陈歆玮为独立董事,董事李军担任主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军、朱厚佳、陈歆玮,其中朱

厚佳、陈歆玮为独立董事,董事李军担任主任。

战略委员会严格遵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

2023年12月26日《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诚信勤勉义务,利用各自专业上的优势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高管薪酬等重要

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审慎决策,给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并均被得以采纳;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2023年第一次独立讨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落实情

2023年9月8日董事专门会议况自查底稿》的部分内容及后续调整计划

2023年第二次独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

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的经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1)持续深耕三大主营业务,促进主营业务业绩稳步提升;2)全力拓展数据要素创新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继续加强成本控制,推进提质增效;

4)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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