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证券简称:银之杰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
B 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董事会秘书刘奕列席了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