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083 号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083 号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银之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鉴证报告第1页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银之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银之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银之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银之杰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5年4月14日鉴证报告第2页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2676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0198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993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892058.34元。
截止2017年7月1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了认股款划转,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020003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200.6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2017年
7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74.82万元;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125.7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0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15年8月、2018年4月、2020年8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专项报告第1页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前任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西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191018800004665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办理了销户手续。
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华英证券承继。公司及华英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602023066148116685.110.00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7316012200002531196775373.230.002019年8月已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西乡支行338160100100033923100000000.001818.16活期存款
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519101880000466520.001298.28活期存款
合计344892058.343116.44
(二)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无。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2页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专项报告第3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34489.2111125.78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7019.4837200.60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8.34%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承诺投资入计投入金额进度(%)实现的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资总额(1)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变更)总额金额(2)(3)=(2)/(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是859.73859.73-859.731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统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8300.008300.00-8300.00100.00%---否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
否17597.4817597.488161.8518223.83103.56%2024年12月31日129.47不适用否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
否7422.007422.002963.937817.04105.32%2024年12月31日372.51不适用否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否2000.002000.00-2000.00100.00%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否
合计-36179.2136179.2111125.7837200.60--501.9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分具体项目)
附件第1页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务系统架构
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学、审变化的情况说明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不适用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5月、6月、8月公司实际使用6873万元、1900万元、122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8月公司实际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2020年7月公司实际使用8000万元、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4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9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5月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5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公司已分批将以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
情况
附件第2页注1: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880.2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为859.73万元。
注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的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27019.48万元投向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其中,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总投资额57997.7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7597.48万元;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68999.4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7422.00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13319.76万元,投入尚未使用的2017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00.00万元。
附件第3页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本年度实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际投入金累计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性是否发生重大变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额(2)(3)=(2)/(1)期化银行数字化转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型解决方案项17597.488161.8518223.83103.56%2024/12/31129.47不适用否统建设项目目银行智能设备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7422.002963.937817.04105.32%2024/12/31372.51不适用否
产业化项目统建设项目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研发中心项目2000.00-2000.00100.00%2024/6/30-不适用否统建设项目
合计27019.4811125.7828040.87--501.98--
自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不断完善项目核心软件及产品,形成了相关无形资产,并产生了一定的项目收益。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银行客户对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求已经升级为对银行整体业务系统架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原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已经难以满足银行业客户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对信息系统建设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已经进行新的业务规划,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现公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更科学、审慎和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24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原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项目、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