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证券简称:银之杰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
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被诉(被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
人裁)人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金亚科技、周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
旭辉、立信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
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
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保千里、东北2015年重组、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投资者证券、银信评2015年报、1096万元
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
估、立信等2016年报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
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司提供审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2010年2024年2024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2021年2018年2024年2021年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2001年2003年2014年2024年
(2)项目合伙人郑荣富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年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年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4)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2022年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2022年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4年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结合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28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总额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