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推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845.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08%;营业利
润-12840.2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72%;利润总额-12854.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9.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3%,其中,扣除对外投资东亚前海证券的投资收益影响,公司净利润为-11687.49万元。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2月法>的议案》十三次会议18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3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十四次会议7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4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五次会议14日《2024年度财务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向相关业务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4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十六次会议22日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8月告》十七次会议18日《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2025年1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十八次会议月27日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性,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由于未发生需要战略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由于未发生需要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董事履职及绩效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了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符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较2024年度亏损增加的经营实际。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确保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管理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公司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披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3、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交流,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