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方灿辉,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方灿辉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65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医学院财务处处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2012年10月至
2016年10月任广州医学院校长助理兼财务处长,机关总支书记;2016年10月至
2021年3月任广州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工会主席;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广东省广州国际医药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中德联合口腔医院(广州)有限公司总裁;
2023年3月至今,任广东修羽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
协会总顾问,广东省医学科技产业融合促进会书记、副会长(创始人),2025年8月至今,任广州普世高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至今担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4-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召开董事应出席次实际出委托出席缺席次参加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未亲自参加董姓名会次数数席次数次数数方式会次数次数事会会议方灿辉77700否现场22
本人在任职后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未担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2025年12月9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了职责。本人在各委员会2025年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任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共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按时出席1次,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审议,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财务总监的聘任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同意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2)提名委员会
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按时出席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
-4-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针对本报告期的内部审计事宜,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情况,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跟踪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报告期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特别是本报告期的年报审计期间,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及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机会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共16天,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所需资料,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全力保障本人知情权,为履职创造积极条件,无任何妨碍履职情形。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充分沟通,及时传达行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能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为管理层提供合理建议。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详实资料,为本人客观审慎决策提供必要支撑。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持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4-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切实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交流平台等方式,关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疑问及诉求,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管理层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5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度,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2025年度,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6月30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认真核查和讨论,本人就上述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董事1、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洪江游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林德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聘任洪丽萍女士、林德
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认真核查和讨论,本人就上述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本人已认真审议年报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内容。2025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公司采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遵循了公司严格制定的
有关规章制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六)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16.3225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6.3225万股。
经认真核查和讨论,本人就上述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灿辉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