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证券简称:荃银高科公告编号:2025-05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丰种业”)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及荃丰种业将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号综合办公楼整体合计3107.23㎡、1号厂房1926.09
㎡、2号厂房1926.09㎡三处房产及附属设施租赁给基金会,作为其自身办公、公益事业及促进种业发展场地使用,租期15年。具体详情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自交付之日起方可实施装修及租赁。
因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营收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厂房承接增长的产能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实际于2022年6月交付基金会综合办公楼。1号厂房、2号厂房未交付,继续由荃银高科及荃丰种业使用。近日,基于基金会的实际租赁需求以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于2025年12月30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
1、乙方的房租已付至2025年12月31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21年7月15日签订的原合同提前解除。
2、乙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归还给甲方。
3、因合同解除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租
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合同终止事项。原租赁项下房屋为公司自有资产,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也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报备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特此公告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