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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萍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萍华)

本人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萍华: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85年7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安徽财贸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8月至今任安徽财经大学教授。此外,2022年10月至今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姓名实际出席委托出席实际出席报告期内缺席次数报告期内次数次数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杨仕华880044

2026年1月,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均实际出席。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5年共召集并主持了8次审计委员会,2026年1月召集并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参加公司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现场沟通会,与委员们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就审计范围和时间、关键审

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议案》。2026年1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完成业绩考核指标,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批次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了2次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及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事项。2026年1月,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

问题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审核了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资质。针对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结合公司业务实际,从交易背景、定价机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等维度进行了细致核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于选举董事事项,我严格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审核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资质、从业经历及履职能力,确认其任职资格合法合规,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能够为公司治理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就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我全面研读了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提出的建议,充分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决策程序审慎规范,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如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沟通会,年审会计师介绍了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督查部汇报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阶段性进展的汇报,同时与审计督查部就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覆盖范围、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展开交流。此外,本人与内审部门就安徽荃银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河北新纪元

种业有限公司2023年5月-2024年9月经营情况审计报告等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此外,2026年1月16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2025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沟通会。本人始终关注公司财务规范运作的核心环节,结合农业行业生产周期长、会计年度与自然种植周期不完全匹配的特点,重点提示公司要严格把控应收款项的账龄划分与坏账计提标准,同时要建立商誉减值迹象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与中小股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非常关注和重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积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和关切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认真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并督促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等给予积极回复或解决,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参与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对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进行客观解答,同时就公司未来财务规划、投资者回报机制等内容与股东展开深度交流,保障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沟通的有效性。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7天。本人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情况等,从财务专业角度提出优化建议。不定期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完善、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多项制度。

此外,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如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年年报专题培训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会等,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本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有效提升独立董事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与客观性。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3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6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已建议公司要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评估其是否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竞争力;确认关联交易的合法性,检查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经查阅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文件,本人认为:

1、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针对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考虑到公司股票在

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综合公司发展前景、自身风险偏好、投资成本等因素,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2月1日召开审计委

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为获取更适配的审计服务,提高协同效率,提升审计质量与合规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已建议公司切实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独立性,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与效果。

(五)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六届董事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有8名,拟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姜业奎先生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该议案已经2025年

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姜业奎先生

的非独立董事提名、聘任符合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此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2026年1月公司进行换届选举。本人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材料后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公司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议案已经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

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于2025年5月1日披露《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公告》。本人已建议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度,在敏感期不得减持。(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于2026年1月28-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

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人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6年1月离任,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周萍华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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