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8证券简称:长信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次薪酬方案审议生效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生效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资历、能力及市场对标等因素确定的固定收入部分;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确定的浮动收
入部分;(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依法依规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
(4)津贴:仅限于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
(四)具体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标准参照同行业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半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所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可能的中
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五)绩效薪酬比例要求
对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绩效薪酬的确定与支付必须以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三、备查文件
1、长信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长信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