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金灵 公告编号:2026-00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
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06破申22号、(2025)
苏06破申22号之一《决定书》,南通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4月7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如有),临时管理
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36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2025年4月19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9月5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12月31日,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根据《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相关安排,经遴选确定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芜湖长珞项目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博灿通叁
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谷
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太仓聚
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信托有限公
司(代表“苏信服务·诚益 7号企业财富管理信托”“苏信财富·富诚 S2501金通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外贸信托-玄武44号金通灵重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
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重整财务投资人。
2026年1月12日,公司、管理人与前述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财务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3MA2AGDGN2L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泰康西路859号-1-218室-130执行事务合伙人委钟增力派代表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80%
2宁波沅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2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业务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0.00810.00810.0080总负债000
净资产0.00810.00810.008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00.00010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6.资金来源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二)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EWKCC93R注册资本1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9-1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23号4号楼2层北侧265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雅秋实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经营范围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京雅秋实科技有限公司10%
2成钰9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为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赵栋。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专项参与本次重整设立的投资主体,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北京雅时春芽科技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6.资金来源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北京雅善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三)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G09GNU0F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5-10-1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23号4号楼2层北侧274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雅天佑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
经营范围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京雅天佑科技有限公司10%
2成钰9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为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赵栋。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专项参与本次重整设立的投资主体,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北京雅善春芽科技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6.资金来源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四)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K1UHQBX4注册资本2000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11-18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吉和街雨耕山文化产业园内思楼 D2#楼注册地址
3楼-315-9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郭加盛派代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经营范围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9.995%
2芜湖长城百川归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005%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
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且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五)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E6GL8N1W注册资本6550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12-17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国顺路936号5幢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泰禾祺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9.4646%
2上海粤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2669%
3上海金壹铂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5.2669%
4广州市泰禾祺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0.0015%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禾祺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截至目前,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权比例69.02%。其他股东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26%、9.51%、5.22%。再向上层穿透,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3.82%)。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财务咨询等业务,成立至今暂未开展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六)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2MAK5BP137B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6年1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人民中路255号中关村信息谷7幢116注册地址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诺伯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袁星)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经营范围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诺伯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
2上海泽佰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1月8日成立,因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七)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2MAK680M297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1-09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人民中路255号中关村信息谷7幢114注册地址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委陈永亮派代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
经营范围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
2北京福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永亮。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1月9日成立,系为本次重整投资而设立,因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八)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MAK62LFE7C注册资本2702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6年01月07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 1号 301至 353室 T506执行事务合伙人委薛慧慧派代表经营范围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5.9963%
2长沙昆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0037%
3广州通达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0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6年1月7日,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九)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G17RCPXP注册资本2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10-1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1号太子广场3701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平盈投资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0%
2深圳市平盈投资有限公司5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不足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7.股权代持情况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E7XJFKXY注册资本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12-19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南郊文治路55号180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委徐少伟派代表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太仓东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
2太仓法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成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一)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CW4FW8XR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3年8月28日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28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武丽薇派代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经营范围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新余市启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
2北京东源启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8%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王佳男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为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资金来源为自筹。
7.股权代持情况
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二)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G0H8J014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10-1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花园澄秀园2、3、6号楼-1层配套用房9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尚融信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0%
2宁波尚融信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3北京誉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0月成立,成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和财务数据。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
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三)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MAECB1XM6E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4日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号203自编2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粤浙(广东)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经营范围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粤浙(广东)控股有限公司1%
2牟迪99%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刘庆萍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
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投向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投资项目,成立时间较短,暂无业务情况和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本次重整投资资金为自有和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四)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137705730W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09-18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22楼法定代表人沈光俊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
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经营范围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0.01%
2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99%
3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财政局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苏州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加快纵深发展,与市场主要的证券化业务发行机构、主承销商及中介机构进行业务交流与合作。目前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商协会资产支持票据、交易所资产证券化、Pre-ABS、类 REITs等产品方面稳步推进。
苏州信托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迭代升级,推进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业务,实现了虚拟卡和实体卡的统一监管。苏州信托积极开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成立了江苏省首单上市公司破产服务信托项目。苏州信托还在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领域有所突破,成立了济心系列服务信托业务,安顺系列服务信托业务以及数信系列服务信托业务。
苏州信托积极开展财富管理业务,重点推进了家族、家庭服务信托业务拓展,财富管理服务类信托规模大幅提升。此外,公司继续推动以华荣产品为代表的债券投资业务和以华冠产品为代表的流动性管理相关业务,产品规模稳步增长。
苏州信托 TOF 业务稳步推动。在 TOF业务的架构下,苏州信托作为唯一的产品管理人进行自主独立投资配置并对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管理,投资配置的策略包括股票量化中性、管理期货、期权策略等多种策略。此类 TOF 业务,是苏州信托作为资产管理机构自我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升级的突破之举,同时也是苏州信托作为财富管理机构努力满足广大投资者财产配置需求的重要产品线。
苏州信托慈善信托业务首次深入司法救助领域,与地方法院、慈善总会合作设立慈善信托,为因案返贫、因案致困的群众提供援助。同时,设立了慈善信托二级品牌,品牌名称为文化传承,目的为保护、支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成立了以保护、支持苏州评弹艺术为目的的慈善信托。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74.0769.3568.62
总负债5.25.424.92
净资产68.8863.9363.6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6.488.748.79
净利润3.725.144.95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指定持股主体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指定“苏信服务·诚益7号企业财富管理信托”“苏信财富·富诚 S2501金通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持股主体,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五)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6653M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87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6层法定代表人李强
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经营范围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
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
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化资本有限公司97.26%
2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74%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中国外贸信托聚焦投资信托、服务信托、产业金融、普惠金融、财富管理及固
有业务“5+1”业务布局,拥有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资产证券化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业务、固有资产从
事股权投资业务、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受托境外理财业务(QDII)、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等资质。
中国外贸信托总部位于北京,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设立区域总部,并在西安、青岛、武汉、重庆、南京、苏州、厦门、天津等地设立财富中心,业务范围辐射全国。公司参股诺安基金、宝盈基金和冠通期货,全额出资捐赠设立北京信诺公益基金会。
经过30余年发展,中国外贸信托的品牌影响力、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前列。
凭借在金融市场上的卓越表现,中国外贸信托多次获得“最佳信托公司”“最佳资产管理机构”“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银行间市场优秀发行人”“上交所债券市场交易百强机构”“优秀 ABS发行人”“中央企业先进集体”“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等多项大奖。
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163.26206.68203.45
总负债8.8415.5614.65
净资产154.42191.12188.8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8.0425.2523.85
净利润6.4310.218.41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5%以上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自有及自筹
7.股权代持情况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六)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2MAK4X5UA3G注册资本42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6-01-08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太平北路885号数字文化产业园东楼4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永泰安达贸易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立锐)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
经营范围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深圳市永泰安达贸易有限公司2.3810%
2海口春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10%
3粤民投慧桥壹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095%
4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23.8095%
5北京大有瑞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8095%
6长沙粤湘兴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8095%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营业务为自有资金投资业务等,由于本合伙企业为新设企业,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资金来源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七)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EPU3PC4L注册资本6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7-01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山东航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18%
2沈阳鑫溢兴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18%
3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4%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较短,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
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
人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6.资金来源
98.36%为募集资金,1.64%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十八)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K3E63R9C注册资本37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12-19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王云飞99.99%
2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1%
合计100%
3.实际控制人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较短,暂无历史财务数据。
5.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5%以
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控制,存在关联关系。
6.资金来源
99.99%为募集资金,0.01%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自有资金。
7.股权代持情况
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其他重整
投资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三、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述财务投资人
监督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投资方案
1.甲方在本次重整中,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转增股票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
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
2.经过公开招募,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通灵重整,并在金通灵《重整计划》
执行期间,受让甲方转增的部分股票。金通灵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南通中院裁定批准后,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应当全面充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3.乙方在本次投资中以2.79元/股认购金通灵转增股票。各财务投资人受让转增
股票的数量及需支付的重整投资款金额如下表所示,最终受让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序号财务投资人投资款(元)受让股份(股)转增后占比
1宁波沅润昆林投资合伙企业223200000.00800000002.81%(有限合伙)北京雅时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雅善春2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293128554.421050639983.70%伙)、芜湖长珞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上海金腾铂企业管理合伙企96255000.00345000001.21%业(有限合伙)4南通博灿通叁号企业管理中181350000.00650000002.29%心(有限合伙)
5南通云福金灵咨询合伙企业127681554.42457639981.61%(有限合伙)广州谷昱轩投资合伙企业
6139500000.00500000001.76%(有限合伙)
7深圳市招平观明投资中心96154554.42344639981.21%(有限合伙)8太仓聚蓝咨询中心(有限合27900000.00100000000.35%伙)青岛启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尚越欣达企业管
9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796554.42142639980.50%广州灿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苏信服务·诚益7号企业财
10富管理信托”“苏信财富·富39796554.42142639980.50%诚 S2501金通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11公司(代表“外贸信托-玄武4439796554.42142639980.50%号金通灵重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南通粤乾荟企业管理合伙企39796554.42142639980.50%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3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39796554.42142639980.50%
遇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384152435.3649611198417.46%
4.各方确认,由于金通灵重整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南通中院、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若上述有权机构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为顺利实施重整,除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外,各方应配合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调整内容。如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各方应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商达成一致安排。
(三)付款及交割安排
1.付款安排
(1)报名保证金的转化
根据《招募公告》,乙方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经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重整投资款1)本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按期足额支付投
资款之日起,自动转化为乙方的重整投资款(不计息)或在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款后申请原路返还报名保证金。
2)在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金通灵重整计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根据本协
议约定将剩余重整投资款(履约保证金转化以外部分)支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具体支付要求及银行账户信息等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3)乙方投资款项在产业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款后方可用于重整相关款项支付。
2.交割安排
(1)各方同意,本次投资中标的股份交割的先决条件为:
1)南通中院裁定批准甲方的《重整计划》;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转增股票对价款。
(2)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甲方应及时完成转增股票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的程序,乙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理转增股票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陈述、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
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或对该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产生冲突。
(2)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甲方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重整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
(3)如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出现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前述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任何情形,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监督方。
2.乙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
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或对该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产生冲突。
(2)乙方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对金通灵已开展完毕独立尽职调查工作,乙方对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具有充分认识,并基于尽职调查情况自主进行了相关的判断和分析,作出本次投资决策。
(3)乙方已就签署本协议及实施本协议所约定事项履行了乙方必要的内部决策
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如需)。乙方不得以未履行完毕乙方必要的内部、外部决策或审批程序作为解除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事由。
(4)乙方保证,乙方支付受让标的股份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合规,且有足够的能力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全额支付投资款。
(5)乙方承诺,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南通中院、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机构对本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为顺利实施重整,除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外,乙方将配合对重整投资方案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调整内容。如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各方应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商达成一致安排。
(6)乙方承诺,本次受让的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7)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得开展任何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行为,并将按本协议约定配合《重整计划》的执行。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变更或补充。任何修改、变更或补
充必须制成书面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签署后,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各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各方无需
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且/或重整计划未获南通中院裁定批准;
(2)非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标的股份;
(3)非因乙方原因,在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前,因重整计划执行不能等原因导致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并宣告金通灵破产;
(4)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存在实质性冲突;
(5)在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前,甲方被终止上市或触发终止上市条件。
(6)产业投资人与甲方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约定被解除或终止。
5.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第(四)款解除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保证金、投资款(不计息)等全部款项。
6.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重整投资款支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经甲方催
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协议后,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投资款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额外按照其尚未支付的投资款总额(未足额缴纳重整投资款情形下)的20%支付违约金。
7.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甲乙双方本着尽
量恢复原状,权利与义务、义务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但甲乙双方仍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重整投资人作出的相关承诺、履约措施、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等
(一)相关承诺
乙方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对金通灵已开展完毕独立尽职调查工作,乙方对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具有充分认识,并基于尽职调查情况自主进行了相关的判断和分析,作出本次投资决策。
乙方承诺,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南通中院、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为顺利实施重整,除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外,乙方将配合对重整投资方案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调整内容。如涉及调增股价或调增认购股数情形,各方应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商达成一致安排。
乙方承诺,本次受让的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得开展任何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行为,并将按本协议约定配合《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履约措施本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按期足额支付投资
款之日起,自动转化为乙方的重整投资款(不计息)或在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款后申请原路返还报名保证金。
(三)履约保障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重整投资款支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经甲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视为违约。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协议后,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投资款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额外按照其尚未支付的投资款总额(未足额缴纳重整投资款情形下)的20%支付违约金。
五、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为2.79元/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引入重整投资人的,应当明确重整投资人相关信息及其获得的股份数量和价格,合理确定重整投资人投入资金的用途。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市场参考价为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二十、六十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本次重整中转增股份市场参考价为协议签订之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3.0041元/股,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50%。
综上,《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股份受让价格符合法律规定、公允、合理,引入重整投资人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重整投资人最终受让股份的价格、数量等以南通中院最终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内容为准。
六、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本次重整的投资款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日常经营支出等必要用途。
若公司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注入增量资金,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
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于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
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