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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3 00:00 查看全文

*ST金刚 --%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5-078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9月19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光伏”)及下属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羿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苏

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光伏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甘09破申1号、(2025)甘09破申5

号、(2025)甘09破申6号、(2025)甘09破申7号、(2025)甘09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09破1号、(2025)甘09破2号、(2025)甘

09破3号、(2025)甘09破4号、(2025)甘09破5号《决定书》,裁定受

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志斌。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9月19日,酒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2025)

甘09破1号《公告》,公司及下属4家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及下属4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本次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的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3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6、管理人介绍《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7、管理人介绍《财产管理方案》

8、管理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9、债权人会议表决《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

10、管理人回答债权人询问

11、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债权人主席、中介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金刚光伏2本次金刚光伏债权人会议共有三项表决议案,即《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书面表决和线上网络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一)《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199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共计1558052109.19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86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3.47%,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515655295.1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7.28%,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1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18337804.74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8337804.74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

3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200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558052109.19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为186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93.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540203383.6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85%,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200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558052109.19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

权人为185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92.5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515631583.6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7.2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金刚羿德4本次金刚羿德债权人会议共有三项表决议案,即《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书面表决和线上网络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一)《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9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共计668850199.68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8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88.89%,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64654713.82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9.37%,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9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668850199.68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为9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68850199.6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5100.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9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668850199.68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

权人为9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68850199.6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3)欧昊电力本次欧昊电力债权人会议共有三项表决议案,即《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书面表决和线上网络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一)《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6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79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1213273252.92元。其中:

表决同意《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

权人为70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88.61%,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180478044.36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97.30%,超过三分之二。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2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967242750.00元。其中:

表决同意《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

权人为2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67242750.0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超过三分之二。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80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216998237.36元。其中:

7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为77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96.25%,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08246098.2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2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共80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1216998237.36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

权人为77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96.25%,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08246098.2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2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4)苏州型材本次苏州型材债权人会议共有三项表决议案,即《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书面表决和线上网络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8(一)《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48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390319619.83元。其中:

表决同意《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

为46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5.83%,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89472606.8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9.78%,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4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145659930.00元。其中:

表决同意《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4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45659930.0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48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393347713.17元。其中:

9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债权人为47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7.92%,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89644600.8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9.06%,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48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393347713.17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

权人为46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5.83%,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89472606.83元,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01%,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5)苏州金刚本次苏州金刚债权人会议共有三项表决议案,即《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上网络投票的形式。

10(一)《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共122家,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为896337034.87元。其中:

表决同意《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1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0.98%,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848283896.59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64%,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共5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为290871215.66元。其中:

表决同意《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5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290871215.66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2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899484711.07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的债权人为117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5.9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888605638.4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9%,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11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22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899484711.07元。其中:

表决同意《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债

权人为116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95.08%,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864033838.4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06%,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要求,本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虽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法院尚未裁定批准。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因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二)、(三)项规

定及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已被实施“退

12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金刚”。若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后续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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