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6-080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3:00 召开公司 202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7)。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暨提请增加 202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欧昊集团提请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
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679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9%。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7)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0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
2.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议案》
2、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
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号五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娟
电子邮件:dmb@golden-glass.cn
电话:(86)512-63108878
传真:(86)754-82535211
邮编:215200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号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93
2、投票简称:金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金刚光伏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提案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
1.00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
2.00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