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梁永振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40号
梁永振: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
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通)于2024年9月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国
联水产资金的情形,日最高占用金额780万元。2024年11月,新余国通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至国联水产。
你作为国联水产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国联水产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
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并督促上市公司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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