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证券简称:华伍股份公告编号:2025-07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837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761%。
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6586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79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250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2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50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6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2%;反对10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7%;弃权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814%;反对100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4%;弃权14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01%。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92%;反对10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2%;弃权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5%;反对10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04%;弃权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1%。
2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8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2%;反对10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80%;弃权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21%;反对10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43%;弃权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36%。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92%;反对10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2%;弃权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5%;反对10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04%;弃权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1%。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2%;反对10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7%;弃权9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31%;反对10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56%;弃权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4%。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51%;反对102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95%;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4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697%;反对10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07%;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5%。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7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2%;反对10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6%;弃权8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829%;反对10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4%;弃权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7%。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30%;反对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76%;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960%;反对10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89%;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1%。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4表决情况:同意6725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3582%;反对10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5%;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8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178%;反对104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70%;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1%。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2%;反对103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9%;弃权7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9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64%;反对10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81%;弃权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5%。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59%;反对10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9%;弃权1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49%;反对10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47%;弃权1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03%。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7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的98.3871%;反对10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4947%;弃权8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7%;反对10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91%;弃权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2%。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2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4%;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5212%;弃权10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963%;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11%;弃权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25%。
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梦源律师、郑晓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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