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梁斌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3384387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
69610249103417355173027604
股份总数(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
16.1884%24.0505%40.2390%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2383385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
3500101841755101845255
股份总数(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
0.0008%23.6841%23.6849%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23090497.2278%1252000.0724%46715002.6999%
其中:中小股东9704855595.2902%1252000.1229%46715004.58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10190497.1532%1252000.0724%48005002.77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10190497.1532%1252000.0724%48005002.77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10190497.1532%1252000.0724%48005002.7744%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05190497.1243%1752000.1013%48005002.7744%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18890497.2035%1532000.0885%46855002.7079%
表决结果:通过。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18370497.2005%1584000.0915%46855002.7079%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731376796.6977%10283370.5943%46855002.7079%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716996796.6146%11721370.6774%46855002.7079%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22390497.2237%1182000.0683%46855002.707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股东16824160497.2340%1182000.0683%46678002.69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体投票表决情况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是得票数占出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否议案名称席会议有效议中小股东所持序号得票数当得票数表决权的比有效表决权的比选例例选举吴梁斌先生为第六
4.019528534855.0694%是2250299922.095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胡家海先生为第六
4.027448204643.0463%否16996971.6689%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牛妞女士为第六届
4.0310781165062.3089%是3502930134.394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洪波先生为第六
4.047348051442.4675%否6981650.6855%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宋天达先生为第六
4.056380888936.8779%否6265400.615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胡晓琼女士为第六
4.067499018143.3400%否22078322.1678%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余青先生为第六届
4.0711755510867.9401%是117555108115.425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志强先生为第六
4.0854554773.1530%否54554775.3566%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向雷先生为第六届
4.0928135251.6261%否28135252.762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范围先生为第六届
4.1025644511.4821%否25644512.518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来先生为第六届
4.115188780.2999%否5188780.509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苏松志先生为第六
4.125429750.3138%否5429750.533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毅先生为第六届
4.1311130372664.3271%是111303726109.287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正先生为第六届
4.1412124897570.0749%是121248975119.052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
条等相关规定,候选人吴梁斌先生、牛妞女士、余青先生、张毅先生、周正先生所获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的1/2,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胡家海先生、罗洪波先生、宋天达先生、胡晓琼女士、王志强先生、
向雷先生、范围先生、张来先生、苏松志先生所获票数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的1/2,未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体投票表决情况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是得票数占出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否议案名称席会议有效会议中小股东序号得票数当得票数表决权的比所持有效表决选例权的比例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5.017616296944.0178%否29806202.9266%
会独立董事选举王建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5.026874687639.7317%否35645273.4999%
会独立董事选举胡传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5.037555367643.6657%否23713272.3284%
会独立董事选举马云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5.048070892046.6451%否75265717.3902%
会独立董事选举李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5.0510375199459.9627%是103751994101.8722%
独立董事选举陈实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5.06181114198104.6736%是181114198177.8327%
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
条等相关规定,候选人李辉先生、陈实强先生所获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的1/2,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李建伟先生、王建国先生、胡传雨先生、马云飙先生所获票数未超过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的1/2,未当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昱申先生、梁天锐先生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述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吴梁斌先生、牛妞女士、余青先生、张毅先生、周正先生、李辉先生、陈实强先生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焕青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由上述8名董事组成并开始履行董事职责,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应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董事10名(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六十日
内继续完成补选工作,确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