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证券简称:高新兴公告编号:2025-06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0人,代表股份333123666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9.2070%。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6636778股,占公司扣除回
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8.25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6人,代表股份164868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0.9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6人,代表股份164868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0.95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6人,代表股份164868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0.9506%。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478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8%;
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0%;弃权
237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1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906%;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6711%;弃权237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同意32946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9%;
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0%;弃权
250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118%;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6711%;弃权250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465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9%;
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0%;弃权
250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8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118%;反对3408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6711%;弃权2501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
3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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