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证券简称:尤洛卡公告编号:2026—01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黄自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37265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5512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5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5人,代表股份5457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200431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58%。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5081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2%。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4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1%;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1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04%;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8%;弃权1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9%。
议案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29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4%;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7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42%;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8%;弃权1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1%。
议案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7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3%;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2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5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50%;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8%;弃权2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3%。
议案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18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4%;反对2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弃权1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54%;反对2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5%;弃权1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1%。
议案5.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1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5%;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91%;反对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8%;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62%。
议案6.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499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反对3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7%;
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29%;反对3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09%;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62%。
议案7.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138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反对2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01%;反对2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5%;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宫香基律师、胡琦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