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查意见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拟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制订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拟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审查意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振华王同孝杜元慧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