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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00证券简称:双林股份公告编号:2025-06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5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849.52万股(调整后),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567068743股的1.50%,授予价格为3.58元/股(调整后)。其中 43 人使用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归属 358.1003 万股,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 0.63%;123 人使用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归属491.4197万股,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87%(有1名激励对象的股份同时来源于回购股份和新增股份,因此来源为回购股份的激励对象为43人,来源为新增股份的激励对象为123人,与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冲突)。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10日。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

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17.00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40076.92万股的4.28%,其中:首次授予1597.0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3.01%,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76.92万股的

3.99%;预留120.0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6.99%,占本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40076.92万股的0.30%。

(3)授予价格:5.21元/股(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5.21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7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40%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30%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30%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期

目标值(P) 触发值(Q)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 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数,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数,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

219.93%,即25000万元123.95%,即17500万元

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数,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数,2025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

267.92%,即28750万元157.55%,即20125万元

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以2023年净利润7814.16万元为基

第三个归属期数,2026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数,2026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

323.11%,即33063万元196.18%,即23144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P X=100%

Q≤A<P X=80%

A<Q X=0%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采用打分制,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将作为其个人层面的解锁比例依据,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

考评结果(S) S≥90 90>S≥60 S<60评价标准优秀良好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S%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7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21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授予153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6)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7)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6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68.00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元/股(调整后)。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向1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3万股(调整前)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20日向2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20万股(调整前,调整后为168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股票剩余数量

5.21元/股1533万股

2024年7月1日167人0万股(调整前)(调整前)

5.21元/股120万股

2025年6月20日21人0万股(调整前)(调整前)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2025年5月6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17242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3581003股后的总股本,即398143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根据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应调整,因此,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调整为2303.00万股(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3.58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4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资格、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取消授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00万股,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7人,拟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597.00万股调整为1533.00万股。

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025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1.2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165名激励对象办理849.5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有甫、朱黎明、葛海岸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人选;形,满足归属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目标值(P) 触发值(Q)以2023年净利润以2023年净利润

7814.16万元为基

7814.16万元为基数

首次授予第数,2024年净利润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2024年净利润较一个归属期较2023年增长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23年增长123.95%

219.93%,即25000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即17500万元

万元326426263.50元,剔除股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份支付费用后为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364530043.31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所示:标已达成,公司层面归属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比例为100%。

A≥P X=100%

Q≤A<P X=80%

A<Q X=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考评结果(S) S≥90 90>S≥60 S<60

16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

评价标准优秀良好不合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

结果均为优秀,其个人层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S% 0

面归属比例为1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7月1日

(二)归属人数:43人

(三)归属数量:358.1003万股(调整后)(四)授予价格:3.5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本次归属前本次可归属数属的限制已获授限制量占已获授限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总量

量(万(万股)的比例

股)

张子盛中国常务副总经理42.0016.8040.00%

陈有甫中国董事、副总经理42.0016.8040.00%

葛海岸中国董事、副总经理42.0016.8040.00%

董事、财务总监、

朱黎明中国42.0016.8040.00%董事会秘书

钱雪明中国副总经理42.0016.8040.00%

LI FENG 美国 核心管理人员 42.00 16.80 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643.25257.300340.00%

(37人)

合计895.2508358.100340.00%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考虑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2、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含本次不得归属的人员及其获授数量。

四、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58.1003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2025年6月16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5]00000027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5年6月13日止双林股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的银行帐号33101983679050508096已收到165名激励对象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出资款3040068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84952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1905480.00元减少库存股

3581003.00元,减少资本公积26439710.88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股本)

4914197.00元,合计减少资本公积4534230.88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71982940.00元。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58.1003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自

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358.1003万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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