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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瑞根)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6 查看全文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瑞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3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议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本年度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及会议资料均进行认真审阅,以便为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表决,为会议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

1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发表了相应意见。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

2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审计委员会4400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200

第五届董事会101000股东大会5500

二、2023年度发表的意见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各项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1、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本次会议审议议

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

人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提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3、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本次会议审议议

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

2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就本次会议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议审

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贷款延期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就本次会议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

3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意见。

9、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议审

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议

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议

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意见。

13、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意见。

14、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

议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15、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为: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16、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本次会

议审议议题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为: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7、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为:关于聘用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

5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授信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提醒上市公司尤为关注与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讨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谨慎地开展委员会工作,达成以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

6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学习调研和监管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各种契机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7(三)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瑞根

2024年3月25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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